秦恒眯眼看着两鬓青丝耷拉肩头,浑身冒着邪气的读书人,缓缓道:“转眼儒、释、道三家齐至,秦某在想,是否有魔道中人还未露面,这场针对在下的良苦用心布局,前前后后可是煞费苦心啊。”
方寅笑容一滞,旋即恢复如常,他两指夹着右鬓青丝,一捋到底,“我很好奇,你到底是何人,值得那老家伙花费这般代价,邀我几人对付你这个名不见经传的黄口小儿。”
“咯咯咯,方寅,这可不似你的风格,看来你是越活越回去了,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便是,怎么现在动手前还要探人低?”
秦恒与那读书人说话之际,西厢客房的屋顶,蓦然出现一女子,女子身着绿装,半躺在屋顶中艮上,丰腴饱满身姿一览无余,她的左手手腕上,红绳系着一只青翠欲滴的袖珍葫芦,头顶插着三支娇艳桃花。
女子长相,在秦恒眼中,只能算是中人之姿,然而她那妖娆的姿态,以及勾人的眼神,朱砂轻点眉心的妆容,猩红似血的双唇,着实能让初见之寻常人神魂颠倒,仿似有魔力一般。
秦恒自然不在那“寻常人”之列,他只是在此女声音传来之际,抬头瞥了一眼,继而轻声呢喃道:“魔道。”
方寅听到女子言语,眉头不经意一皱,随后针锋相对道:“刘绾绾,往日合作,次次秉着捡漏心思的你,如何这次不准备躲在最后,捡些残羹冷炙了?难道是觉得拿人的手短,不出力气,白白收下不菲的报酬,心里过意不去,还是担心生出事端,亦或者觉得对手软弱可欺,能够任你拿捏?过水沉沙,真应了那句老话……”
刘绾绾鼻头轻哼,提溜在手腕上的青翠葫芦左右摇摆,打定主意,不听狗吠,两耳不闻窗外事,待方寅嘟嘟囔囔说了半盏茶的功夫,才近尾声,她直接撂下一句,“方寅,你莫不是要仗着读书人的身份,欺负小女子没读过书?逞口舌之快算什么本事,赢了还能出去与人炫耀不成?”
方寅盯着刘绾绾,目光深沉,转瞬间,神色一变,他嘿嘿笑着说道:“确实不能与人炫耀,方某读书少。”
刘绾绾猛然坐起,哈哈大笑起来,笑的前仰后合,居高临下看着方寅,问道:“知道什么东西变脸最快吗?”
方寅目光深沉的可怕,死死盯着女人,一言不发。
刘绾绾轻轻拍着胸脯,平稳呼吸,自问自答道:“癞皮狗。”
方寅闻言,气势陡然一变,威压直直朝着女子压去,欲在她猝不及防之下,打她一个措手不及,使之吃一暗亏,有苦说不出。虽说,自古有言好男不跟女斗,但方寅从来不觉得这个在外艳名远播,以食男人精血为乐的浪荡女人,是女人,她不过是披着女人皮囊,做着恶鬼行径的修罗。
想到这里,方寅内心不由自嘲一笑,自己比她,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
刘绾绾而今有这样的性情,在外的恶名,还要归算于她早年经历过的种种不幸,以为天作之合的意中人,哪晓得不过是个面善心恶的狼心狗肺之辈,得之身,还要用她作交换,换取功名,功成名就,回首前尘,不堪污迹,尽皆抹去,要杀之。
刘绾绾一上来不针对别人,唇枪舌战的与自己杠上,方寅很清楚为什么,自己的身份,与当年她那位狼心狗肺的意中人相同,都是读书人。
所以说,刘绾绾这样的性情,这等行事作风,知道她人生经历的知情人,还要为其鸣句不平,说之情有可原,而方寅心知肚明,与魔道“食髓吞骨魔头刘绾绾”齐名的他,外界几乎无人道他一句好,他若是死了,北域整个江湖都会拍手称快,说一句死有余辜,因为“书徒方寅”,说话做事,不问缘由,但凭喜恶,杀人只是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