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被盯上的美食店(1 / 2)

决定在城区开店后,刘一峰用了3天的时间调查了藟城区,商城区和五十城区的情况,最后决定在商城区开一家不堂食的美食店。

这个决定李鸿基都反对,主要他们就没见过不堂食的饭店。不堂食就只能卖点小食,小食能赚到钱嘛?

但刘一峰带着老王用了一晚上作出了十几种他们闻所未闻的小食,没人再反对了。

开玩笑,后世街边小食不要太多,其中一半多在这个时代就能做,只不过这个时代还没有人知道食物还能这样做而已。

第一周刘一峰还施行买一赠一的服务,只用了3天,硬是靠着味道打出了名气。很快就出现了在五十城的达官贵人,让下人骑着马过来买刚出锅的各种美食,再骑着马赶回去的。

刘一峰看着那狂奔而去的马,打消了外卖的念头,外卖是这个时代的技术力无法实现的,成本过高。

而张钧,就是半个月前出现的。当时刘一峰的刘氏美食店已经在藟山城小有名气了,张钧刚刚结束了一场海外演戏回来,留守的同僚说给他接风,却带他来到了刘一峰的店前。

那天刘一峰主打的食物是油炸菜面团子,油炸鱼饼,杂粮煎饼,锅贴和肉夹馍。结果张钧愣是站在店外面守了两锅,吃到撑了才被拉走去喝酒。

之后他基本就天天都来了,很快就和刘一峰他们混熟了。

刘一峰这家店在搞饥饿营销的,每天辰时开卖,各种食物只有一锅,然后午时卖第二锅,申时卖第三锅,卖完就收工。

这3个时辰正是这个时代大多数人3餐进食的时间。

因为味道真的很不错,又是没见过的小食,还是饭点,很多人到了这个时候第一时间想起来的就是来刘一峰这里逛逛,抢到了固然欣喜,没抢到只能暗骂那些抢到的人,然后看着刘一峰放在外面的黑板上写着明天食物的菜单,在大脑中留下了“明天我一定要抢到”的念头。

这些后世稀疏平常到玩烂的营销手段,在这个时代碾压了他所有的竞争对手。五十城区已经有两家食府前来接触,诚心想高价雇佣刘一峰了,他没有同意也没有反对,答应每天给他们特供20人份食物打发了他们。

这样既没有得罪人家,也结交了份人情。毕竟人家是地头蛇,刘一峰还不想这么早被地头蛇盯上。

反正他只需要拖到有船去金山城为止。

有一天,张钧来晚了,刘一峰他们不仅关店了,他们自己都在吃晚饭了。无比郁闷的张钧嗅到了后院飘出来的香味,这厮居然爬墙进来了。

那天他们吃的是炒饭,翻墙进来的张钧一脚踢飞了扑过来的冯硕,放翻了郑芝龙,用火铳抵着李鸿基的头,然后在所有人目瞪口呆中把自己的钱袋扔给了已经拿起条凳准备拼命的刘一峰,抢过了一碗炒饭就埋了进去。

说真的,当时刘一峰以为自己贩卖火铳的事暴露了,接到钱袋后整个人都傻了。

他们就这么认识了。

到现在,张钧都经常晚上来蹭吃,最喜欢的就是炒饭,因为他是扬州人。

炒饭据说起源于隋朝扬州,雏形是碎金饭,可以理解为蛋炒饭,但实际上后世人习惯的炒饭是清朝才有的。

虽然没有文献考证,但一个合格的厨师都明白一个道理:炒这种烹饪手法,只能靠铁锅。

陶瓷锅和金属釜受热不均匀,传热效率很难把控,想要达成炒的效果并保证食材不会焦必须要大量的介质,也就是油。

但油多了那叫炸,本质上和炒还是两码事,更何况油脂在饮食上成体系的运用还是在宋朝,也是铁锅出现后。之前的朝代虽然有很多时候也会出现用油脂的情况,但普遍的烹饪手段还是蒸煮烤焖。

所以除了油以外,宋之前的烹饪介质普遍是水。而炒饭的雏形:隋朝碎金饭中的蛋,有一种说法推测其实是水炒蛋。

水炒蛋在后世也有很多地方依然再做,炒出来的蛋单看外表真的和油炒蛋差距不大,甚至卖相更好,金黄金黄的。口感上鲜嫩滑香又和以嫩出名的鱼肉不同,在那个烹饪手法以水煮烤炙为主的年代,食材口感很容易柴,水炒蛋的口感算的上稀有的。

而碎金饭中的饭,很大几率是剩饭本身外表已经风干,倒入釜中加热后就粒粒分明,且外表焦脆有了嚼劲的口感。配上鲜嫩的水炒蛋,两种复合口感才让碎金饭在历史上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