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风也喝了好几杯,但对于杨风来说,还是撑得住。
虽然杨风的酒量不大,但区区这几杯还是没什么大问题。
由于胡咬金喝了不少,酩酊大醉,因此,吃完饭之后,杨风搀扶着他去找招待所。
这死胖子还真是个奇葩,醉到这种程度,居然还不忘密码箱。
只见他紧紧握着他的宝贝密码箱,生怕里面的《射鸟英雄传》的手稿丢了似的。
……
这天晚上,胡咬金在床上说了很多梦话,全都是关于燕子和他的小说这两个话题。
这死胖子对燕子确实够痴情的。
作为一个堂哥来说,杨风替燕子这个堂妹感到欣慰。
虽然这个死胖子并不算是什么出类拔萃的英才。
虽然燕子这个堂妹冰雪聪明。
但在这个纯洁的爱情变得越来越少的世道上,一个男人能够如此的痴情于一个女人,也却属难得。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狼多肉少的现象并不明显,男女比列还比较均衡,男孩子娶不到老婆的现象还不多,也就是说,男孩子的选择余地还有很大。
因此,真正的爱情也就显得弥足珍贵。
在这种情况下,像胡咬金这么喜欢燕子,用一辈子来喜欢,就显得很令杨风这个重生者感动了。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渣男们骗女孩子通常是打着感情牌的。
一个其貌不扬的渣男,只要善于伪装,善于打感情牌,就能够骗到不少妹子。
而不像后世,骗子们欺骗女人,都是把自己伪装成有钱人,都打着自己是有钱人的幌子,来欺骗各种女人。
也就是说,在这个年代,女人缺的是真正的爱情。
所以,胡咬金对燕子的这份真情,就足以令杨风这个做堂哥的感到欣慰了。
当然,作为一个重生者。
作为胡咬金的发小。
杨风会想办法让这个死胖子放手。
让他不要像自己重生前那样,为了燕子,而做一辈子的单身狗。
不是不值得,而是没必要。
因为,不合适就是不合适。
他和燕子永远都不是一个频道上的人。
……
第二天早上,杨风大清早就醒来了。
不过,令他颇感意外的是,胡咬金起得比他还早。
他起来的时候,胡咬金正跑来跑去的在刷牙洗脸。
杨风心里一阵纳闷,琢磨着这死胖子今天该不会是又改变了主意、准备继续在省城找出版社吧?
所以,他试探性的问胡咬金,起得这么早干什么?
胡咬金眯着眼睛,笑眯眯的回答;“早点回宝庆。”
“你不想找出版社了?”杨风惊道。
“找个毛线。”胡咬金眯着眼睛笑道。
“我老胡昨天晚上想了一整个晚上,想来想去,决定今天不找出版社了,俗话说得好,求人不如求己,所以我老胡下定决心,自己开一家出版社,然后专门出版自己的小说。”
“???”
“好啦,风大侠,既然你也醒来了,那就早点起床刷牙洗脸,然后咱们早点回宝庆,呵呵。”
“好。”杨风点头。
接着,他穿上拖鞋,往厕所里跑去。
……
洗漱完毕之后,杨风和胡咬金决定先去外面吃早餐,然后再回招待所退房。
要知道,现在还早,招待所的老板和老板娘都在睡觉,杨风不想这么早去吵醒人家。
当杨风和胡咬金走出门外的时候,他俩惊讶的发现,外面白茫茫的一片。
原来,昨天晚上,又下了一场大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