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很寒冷,日照时间也很短暂,比夏天起码提前两个小时天黑。
因此,当杨风和胡咬金离开这家出版社的时候,已经是黄昏降临了。
这个时间点,杨风和胡咬金自然是无法回宝庆。
因此,他们准备先找个快餐店吃晚饭。
然后在省城再找一家小招待所。
住一个晚上之后,在第二天,再准备打道回府。
……
省城这地方,虽然消费比山区里面高,可找吃的地方也特容易。
什么兰舟拉面、川菜馆、湘菜馆之类的,到处都有。
快餐店也是比比皆是。
杨风和胡咬金很快就找到了一家看上去还不错的快餐店。
走进去之后,杨风问胡咬金想吃什么菜。
胡咬金皱着眉头,思索须臾,然后告诉杨风;“帮我来份清炒土豆丝吧。”
“又是清炒土豆丝?”杨风有点意外,然后傻眼看着胡咬金。
要知道,这家伙在中午的时候也是点这道菜。
晚上又点这道菜。
有点不大正常啊。
要知道,胡咬金这吃货,是无肉不欢啊。
不过,杨风很快想明白了。
这个死胖子是不好意思,过意不去。
因为,在省城的这所有开销,都是杨风在掏钱包,因此,这死胖子有点不好意思。
别看这死胖子平日里大大咧咧的,但在哥们义气方面,他绝不含糊。
他不想麻烦杨风,因此,也不愿意点昂贵的菜。
想到这里,杨风呵呵一笑。
然后他对快餐店的老板娘说;“帮我来份辣子鸡——再来份红烧鲤鱼。”
“点这么多菜干什么?”胡咬金讪讪的看着杨风。
“嗨,没事,不就几块钱的事情么,咱们从小一块玩到大的兄弟,如果连这个都在乎,就太见外了。”
“……”
“好啦,胡大作家,别觉得不好意思了,咱们之间,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杨风笑着拍了拍胡咬金的肩膀。
接着,他找地方坐下。
……
过了一会儿后,杨风和胡咬金点的菜,一一炒好上桌了。
“胡大作家,咱们来不来一瓶?”杨风问胡咬金。
“来一瓶什么?”
“啤酒,白酒,随便挑,咱们兄弟俩,今天晚上来个痛快。”
“好。”胡咬金爽快的点头。
接着,这个死胖子对快餐店的老板娘说;“老板娘,您们店里有没有二锅头?”
“有呀。”
“帮我们来一瓶二锅头。”
“好嘞。”
很快,年轻漂亮的老板娘后面房间里拿出一瓶二锅头。
胡咬金赶紧接过来,然后拧开瓶盖,帮杨风斟酒。
“风大侠,我老胡今天在这里起誓,日后,我老胡出人头地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你加薪水,到时,我还要再帮你请一个经纪人助理,就像电视里面的那些老总的助理一样,我也帮你安排一个经纪人助理,这样,你又有空帮我打理出版社,又不用那么忙着去应付各种电影公司之类的活。”
“……”杨风。
“他娘的,我胡咬金就不相信,我写的小说,会没有出头之日,我胡咬金写的这么棒,就没有人买账,这些出版社的编辑个个都有眼无珠,发觉不了我老胡这样的盖世人才,难道天底下的读者们也会像他们一样,会不识货。”
这天晚上,胡咬金喝了很多酒,把他心里的怨气,都发泄在了酒杯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