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芳乃曹节女婿。其女冯氏(注①),称曹节养女安素为“从母”。即姨母。
《尔雅·释亲》:“母之姊妹为从母。”《左传·襄公二十三年》:“继室以其姪,穆姜之姨子也。”注曰:“姪,穆姜姨母之子,与穆姜为姨昆弟(姨表兄弟)。”又疏曰:“据父言之谓之‘姨’,据子言之谓之‘从母’。”
此乃《娣媵制》之遗风。多为妹从姐嫁,姪从姑嫁。类似外甥女从姨嫁,却不多见。
然亦无不可。大而化之,无为而治。亲上加亲皆可,还有何所不可为。
“蓟王,既已捷足先登,朕,自当成人之美。”何后遂命宫妃捧盘而出:“千金宝镊(梳,注②)乃先帝所赐,今转赠令女,聊表朕心。”
“这,如何使得!”冯芳大惊:“臣女,焉能用皇后之物。”
“既是朕所赐,但用无妨。”何后言道:“既与姨同嫁,自不可厚此薄彼。”遂又命人另取宝梳相赠。
“如此两全其美。”
“臣,受之有愧。”冯芳感激之情,溢于言表。须知,时下吃穿用度,皆与身份相匹配。看似不过一件价值不菲的首饰,然却是皇后随身之物。换言之,冯氏与安素,可用皇后配饰。此在国色天香的蓟王后宫,亦非比寻常。算是“傍身”之物。
“蓟王应运而生,尚未再兴炎汉,岂能长睡不醒。”帘内何后,言及此处,亦颇为触动:“校尉且回,待蓟王醒来,朕当为令女赐婚。”
本想一石二鸟。笼络袁术并冯芳。奈何天不遂人愿。先笼络一人。至于汝南袁氏,再另想它法。
“臣,告退。”冯芳再拜而出。
东郭马市,胡姬酒肆。
轻车将军兼领兖州牧曹操,并破虏将军兼领豫州牧孙坚,应约赴河东太守袁绍宴。
三人成众。小酌无需包厢。入雅座即可。
六目相对,便了然于胸。之所以择在马市胡姬酒肆。只因乃蓟王家业。何董二戚耳目,无从插手。且蓟王离京,沉睡榻上,亦鞭长莫及。出入皆无勋贵,自可掩人耳目。
待好妇并酒家保,掩上屏风,双双离去。
袁绍这便举杯相敬。
落杯后孙坚问道:“本初,邀我二人小酌,有何要事。”
曹操亦落杯:“因何,只我三人。”
“此乃机密要事。”袁绍低声道:“切莫多言,待入汤馆共浴时细说。”
“也好。”二人轻轻点头。
小酌片刻,稍后便转去金水汤馆。
三人更衣共浴,虽不比坦诚相待,却也全无防备。浴室水汽氤氲,生人勿进。
见机已到。袁绍遂将《废帝诏书》一事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