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六章 守城战法之防守反击(2 / 2)

进知守城之法,守城之时,城头十人二十人弓弩手若能同射一人,则杀伤效率数倍于散射,杀伤既高,则大利守城。

至于集射之法,恰有一法可用,法为草原冒顿单于鸣镝聚士法,守城之时,可以善射之卒引领诸弓弩士,善射伍长配朱杆红羽鸣镝,伍长鸣镝射敌何处,左近弓弩士见鸣镝所向,立从而射敌。

此一法,便能集射。

集射之法,除能增杀伤之效率,另有数长。

其一,万一危急之时,某处敌军攀城将至城头,此时,三五张弓,不能拦之,非二十弓聚射,不能止其攻势。鸣镝射,左近二十弓随射,于是便能二十弓聚射一人。于是,危急之时,城头弓弩化解危急之力,添强十倍。

至于第二,在于角度。有时,左侧射敌,敌举盾挡左,左侧弓弩,迟迟不能建功。此时,若左侧射时,右侧若能跟进,则杀敌易尔。鸣镝之用,便在此处,鸣镝可号令左右之士,使左右能配合无间。

鸣镝于守城之时,有此大用,发鸣镝号令众士之善射之士,因其射声聚众,或可称之为,【射声之士】。”

李孟羲又为军中增添了一个还只在字面上的兵种。射声士,或曰射声校尉,为守城之时,号令集火攻击之专职精兵。

李孟羲已明白了一个核心道理,集火射击,杀伤效率数倍于各自散射。

这一条理论能用于守城,能用于攻城,适用于步军弓弩,适用于骑兵骑射,适用于所有远射攻击和远射作战。

集火攻击能提高杀伤效率,这一条理论甚至到火器时代,到大炮和火箭弹时代,都是有用的。

这其中,可能涉及到了统筹和最优解,在武器的表层之下,是数学原理。

鸣镝又有一个发挥重要作用的地方了,鸣镝的作用愈发凸显。

现在再回想起来,鸣镝总共有多少用处了。

第一,鸣镝威慑法,抓俘虏的时候,鸣镝威慑溃兵,止其遁逃。

第二,鸣镝去箭,作无锋箭,往溃兵头上射,作用等同橡胶弾,威慑之效更强。

第三,鸣镝往自己人头上射,用于战场号令进退。有了鸣镝,可以跨距离,把命令箭速传达,精准至百夫长个人。一声鸣镝至,前进,再一声至,后退。二进制,只进退两令,鸣镝可让指挥反应速度,快数倍不止。

至于第四,就是今日所得,也是草原雄主冒顿单于的战术,以鸣镝聚众,集火射击,数倍的提高杀伤效率。

军中处处需用鸣镝了,鸣镝至少得有两种,一种用于联络的,用无锋鸣镝,一种用于聚众射击的,此时鸣镝也需要杀伤力,鸣镝应该有箭头。

无锋鸣镝配发传令兵,有锋鸣镝则可配发善射之士,用于守城之时,或是骑战之时。

这一条,集火射击的知识,可能是李孟羲今日所悟到的最重要的最有价值的一条知识。

关羽教导的,为何百人攻城伤亡反小于十人攻城,除了有分摊箭雨,让敌军不能集火以外,还有另外的原因。

“盾阵。

攻城之时,盾阵为降低伤亡之极有效之手段。

百人可成盾阵,盾阵成,严如屋顶。

然,若只十人,盾不能成,防左则右漏,防右则左漏。

故,百人攻城,盾阵成,死伤微小。

十人攻城,盾阵不成,十人尽死。

此所以,百人攻城伤亡反小于十人攻城者。”

“探查敌城之时,必要多带甲士,甲士多,非只能成盾阵,降低死伤,更有自保之大用。

何为自保之大用?

主帅登井阑近城,以探查敌城详时,此时,敌军若见我兵力薄弱又近城前,见有可趁之机,于是突然大开城门,大队骑兵袭来。

若带兵不足,主帅岂不就此头颅不保?

由此知二,第一,主帅不可轻出,第二,守城之时,守城之军非是缩如乌龟,而是既能缩之如龟,其露獠牙之时,亦能狠厉如狼。

故而,攻城之时,谨防守军出城反击,亦为重中之重。

由此悟,守城之时,只会坚守城墙,保城墙无忧,此只为呆守法。

能守,待时可出,为反击防守法。”

“由此知,围三缺一之策,当慎用时机。

围三缺一,不用于城中之敌,兵力充足,士气高傲之时;不用于城外敌军援兵将临之时;不用于我军营寨未稳之时;不用于我军攻城正酣之时。

围三缺一,只适用于敌军兵力粮草怠尽,敌兵力士气低迷,满城无战心之时。此时,用围三缺一,敌既已无有守城之心,围缺一角,敌若趁机溃逃,则我军便可直接下城,省却日夜围困粮草损耗。”

“知守城之法之反击守城法。

何时开城门出击,为最佳时机?

敌远道而来,营寨未稳之时?

大雨瓢泼,雨压马蹄,利我夜袭之时?

皆非。

守城之最关键,关键在于城不被敌军所破,城不被敌军所破之关键,在于不使敌军从容大段登城,不使敌军大段登城之关键,一在于我守墙之法,二在于,若墙危急,精骑出而袭扰,断敌攻城后力,解城头之危。

故,城头焦灼之时,此时方为最应出城击敌之时。也只在此时,我守城兵力可发挥最大用处。

若为图杀伤,趁夜袭扰,则属兵力滥用也。

夜三百骑出城袭敌,纵能杀敌三千,但骑兵折损过半,此战果虽丰,然亦不值。

若到危急之时,城中骑兵出击,环城冲荡,击碎敌攻城之势,则能立解城头危难,城池多坚守数日未尝不能。

于此危急之时,纵城头杀敌三千,亦不能解城头之急;而骑兵出城荡敌,虽杀伤不过百数,但荡扫四围之敌,立颓敌军攻势也。

故,若骑兵早早用于他处,用于趁夜袭营,纵杀敌三千,但至骑兵大为损耗,亏也。

故而,守城之时,不比平地野战,

守城之时,我守城之要,或不在杀伤敌众,而在不使敌破城也。

守城之核心,诸般方略,应全为【不使敌破城】此一核心计,偏离此核心,则必为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