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陈远也没有觉得稀奇,都是结婚一次的人。虽然朱棣赐婚,他总有些感觉不对,纸包不住火,以他这两年对朱瞻基的了解,他不是那么好放弃的人。
耿采若身体素质好,两天病就好了,但陈远再去看的时候,总感觉她心事重重,心不在焉。
陈远只好请求桌月美多去陪陪她。
这日,他刚出来,就碰上了袁彬。
“陈兄,好久不见。”袁彬笑着说。
说来,袁彬到山东救自己,这些情谊陈远无论如何都不能忘,笑道:“相见不如偶遇,我们去找个地方,好好喝上两杯。”
袁彬自然答应了,两人大约半里路,很快便到了,来到一个中等的酒楼,叫落雀楼。
门可罗雀,这个老板很有想法。不过里面典雅,物美所值,酒楼的生意看来不错,老板很会经营。
这也是陈远难得上比较高档的酒楼请客。最好的酒楼他觉得没有必要,而且里面好多高官贵族,气氛奢靡,他不喜欢。
反而中档的酒楼讲究物有所值,来往的人要么是一般富贵的人,要么是低调内敛的人。脸上少了许多傲慢,想一想,去个地方吃饭,碰到的都是高官贵族,这些人基本都是心高气傲,有些纨绔子弟喝了酒还会没事找事,最令人不舒服。
“哟!是陈大人来了。”见多识广的小二一眼便认出了陈远,虽然李维正没有实际官职,在南京只是个芝麻绿豆大的人物,可是皇帝赐金牌,朝堂辩论倒大学士首辅,安南战无不胜,都在南京津津乐道。
他的红薯开始广泛种植,百姓收成增加,商人地位提高,百姓和商人心目中,陈远早已经深入心中。遍地在传颂“布衣宰相”的事迹。
说书人甚至把他的事迹编成故事,什么陈远本在终南山修道,见百姓困苦,于是腾云驾雾十万里,远到世外仙山运来了红薯,让百姓都能吃饱饭。
什么大学士不学无术,偷奸耍滑,祸国害民,最后陈远坚贞不屈,力斗大学士,最后终于战胜邪恶,天下商人地位提高,国库收入增加,商业活跃。当然,这个事情肯定被好事者传到了杨士奇的耳朵里,气得他三天吃不下饭。不过这故事已经传扬开来,在故事里就是大奸臣,祸害忠良。
宰相肚里能撑船,杨士奇很郁闷,整天黑着脸,却没有发作。被人替他抱不平,他苦笑一声:“罢了,让他们说去吧,我还能少吃一顿饭不成,这事情,越描越黑,要是我真把陈远怎么了。不正做实了我是大奸臣,估计我的门口满是鸡蛋烂菜喽。”杨士奇一生为官,不说绝对谨慎,也是十分爱惜名声,没想到到头来成了奸臣,也是哭笑不得。还有气不能撒,只能喝闷酒。
故事中还有陈远到了安南,手持方天画戟,脚跨枣红马,杀得敌军片甲不留。叛军黎利,样貌丑陋,长着二尺长的獠牙,吃人肉,喝人血,十恶不赦的大魔头,陈远与大魔头大战十天十夜。
“哇,十天,陈大人不吃饭吗?”
“不要打断我,陈大人为了消灭魔头,不眠不休,身中八十处创伤……”
“呃,陈大人,没事吧?”
“说了不要打断我。”小胖子很不满的瞪了他一眼,他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瞪和不瞪没有什么区别。奇怪的是,他的怀里很满,好像塞了很多金银钱票。他的衣袖非常肥阔,是沉香色绸缎,头戴六合一统帽,搭配不和谐,书生不像书生,商人不像商人。他嘟囔道:“他要是有事,现在还能在朝中让奸臣心有戚戚?”
观众松了一口气:“大人没有就好,他可是我们百姓的救星。”
胖子伸长脖子:“话说这一天,陈兄弟——额,陈大人吐血八两、泪流五斤,力战黎丽这个大魔头,直令乾坤失色、天地混浊!风沙四起,雪舞漫天。真可谓惊天动地、泣鬼神!将士们被场面震撼,几乎睁不开眼睛,但是热血沸腾,皆都跪伏于地,祈求上天保佑,正义战胜邪恶——”
远处,一个娇艳的女子微微低下头,看中小胖子,眼中杀气腾腾,她身边一个男子走过来,不阴不阳道:“他叫鲍参军,是陈远以前的好兄弟。”
女子忍住心里的悲伤,深吸一口气,冷冷道:“走吧。”
说书的鲍参军,如饥似渴的抡起桌上茶罐子咕嘟几口,意犹未尽的抹抹嘴角,突然话锋一转:“来啊,来啊,有钱的捧个钱场,有人的捧个人场,小弟为了收集这个故事,深入安南不毛之地,三天吃不上饭,饿得前胸贴后背,真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啧啧,现在想起来都还后怕——”他说着就让随从拿了盘子在人群中去,不一会盘子上就多了许多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