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2 / 2)

重塑隋唐 书剑无成 4170 字 2021-11-15

凡下营定,擂鼓立中军旗,是放火兵出营樵汲,掌号是收回。

凡各举动与交锋,但闻鸣金一声,即便立止;又鸣一声,是要各兵退还;连鸣二声,是要各兵又於脚下便再转身,向前立定。

凡打金边,是发人探贼。

凡摔钹响,是要各收队,即将原单摆开的兵,照旧收成各哨,再收成每营一处。

凡塘报摇小黄旗,是有贼至。

凡旗帜,各兵认定各总哨颜色,但本总旗立起,即便收拾听令。若旗左点则即左行,右点即右行,前点即前行,后点即后行,随旗所指而往。本总旗收卷在地,即各听令立定;如旗不起,脚下即是信地,虽天神来叫移动,也不许依从擅动。夜看高招、火鼓,与昼一般。

凡鸟铳,遇贼不许早放,不许一遍尽放。每至贼近,铳装不及,往往误了众人性命。今后遇贼至一百步之内,听吹竹筒响,在兵前摆开,每一哨前摆一队,听本管放铳一个,才许放铳,每吹喇叭一声,放一遍,摆阵照操法;若喇叭连吹不止,及铳一齐尽放,不必分层。

凡弩手射手,候鸟铳打放将完,贼至六十步之内,起火放,方许继铳后射箭,无令不许擅发。

凡鸳鸯阵,乃杀贼必胜屡效者,此是紧要束伍第一战法。今开式于后:二牌平列,狼筅各跟一牌,以防拿牌人后身。长枪每二枝各分管一牌一筅。短兵防长枪进的老了,即便杀上。伍长执挨牌在前,馀兵照鸳鸯阵紧随牌后,其挨牌手低头执牌前进,如已闻鼓声而迟疑不进,即以军法斩首。其馀兵仗牌刀遮抵手后紧随牌进交锋,筅以救牌,长枪救筅,短兵救长枪,牌手阵亡,伍下兵通斩。要依此法,无不胜矣。

凡旗帜制八方,则色杂而众目难辨;如以东南西北为名,则愚民一时迷失方向,即难认,惟左右前后属人之一身。但一人皆有左右前后,庶为易晓?而在读书有位者,自知即五方五行之制也,然不可以之责行伍之人。凡面所向谓之前,则用红旗,即方为南,行为火,火之色属红,神为朱雀,卦为离。凡面所背谓之后,则用黑旗,即方为北,行为水,水之色属黑,神为玄武,卦为坎。凡左手所指谓之左,则用青旗,即方为东,行为木,木之色属青,神为青龙,卦为震。凡右手所指谓之右,则用白旗,即方为西,行为金,金之色属白,神为白虎,卦为兑。凡脚下所立谓之中央,则用黄旗,即行为土,土之色属黄,方为中,神为勾陈,卦为太极。”

“凡人一身,皆有左手、右手、前面、背后、中央,此人人可晓。若举点黄旗,则是中军欲变动,听号令施行;若举红旗,则是前营兵欲变动,听号令施行;若举白旗,则是右营兵欲变动,听号令施行;若举青旗,则是左营兵欲变动,听号令施行;若举黑旗,则是后营兵欲变动,听号令施行。仍不必拘五营之次,但见举黑旗,俱要往后看;但见举红旗,俱要往前看;但见举青旗,俱要向左看;但见举白旗,俱要向右看;但见举黄旗,四面俱要向中看;若见五方五旗俱举点,各营四方各照本方向外执立,听号令施行。凡旗点向何方,随其所点向往,旗不定不止,旗不伏不坐。善哉!孙武子教宫嫔曰:汝知而左右手心背乎?呜呼!此教战之指南,此千载不传之秘文,此余独悟之妙也!揭以示人,尤为可惜。凡新兵初集,束伍既完,即摘出此卷,每兵即与一本,使之诵熟,以知号令,方可言场操也。”

李师闰看到这些的时候,心中倒是有着其他的想法了,或者说这些东西对于他而言,要比前面的那些东西对于他而言更有用处一些,因为这一部分所说的男生如何去训练军队,或者说训练军队的具体方法,也就是说一个当将军的人,或者说一个管理手下士兵的人,是如何要在日常训练中将哪些东西交给自己的士兵们,而这些东西就是这些将军应该交给自己士兵们的东西,让他们去听从命令,服从命令,服从整个军队的安排,包括说是听到了什么鼓声,向什么地方走,或者说听到了哪种鼓声效如何去做以及各种不同身份的士兵们遇到了不同身份的情况,那么要如何去应对,这里面都是非常重要的方法。

“凡临阵的好汉,只有数人,每斩获首级,常是数十百人丛来报功,再不想你一起人退来报功,使众兵相望误认是败走,大家都走了。况一个贼首,数十人报功,若斩数十贼首,就该数百人来报,不知这一阵上能有几个数百人,反是自误了性命。此临阵第一禁约。今后其长牌、长枪、狼筅,凡该当先,长兵之数决不许带解首刀,只管当先杀去,不许立定顾恋首级。其杀倒之贼,许各队短兵砍首,每一颗止许一人就提在阵后,待杀完收兵,有令催验,方许离阵赴验。其谁当先,谁有分,谁无分,俱听当先队长对众从公报审。敢有因其恩仇报不公者,军法。每颗首级以三十两论之,当先牌枪筅分二十两,砍首兵二两,余兵无分者分一两,火兵虽不上阵,本队有功,亦分五钱;每颗本队鸟铳手亦分二两。

凡战间贼遗财宝、金银、布帛、器械之类,此诱我兵争财,彼得乘机冲杀,往往坠此套中。今后临阵,遇有财帛,每队止留队中一人收拾看守,待贼平,照队收拾之,多寡各给本队兵均分,百哨队长加一倍,必不许他官克留及后进次到队伍仍留人浑赖。此正是贼当穷败之际,各兵照常奋勇前进,务要加力百倍,庶贼可灭。如违令图财,致兵陷没,或贼冲突得脱,抢财物之兵不分首从,总哨官俱以军法斩。

凡临阵退缩,许甲长割兵耳,队长割甲长耳,哨官哨长割队长耳,把总割哨官哨长耳。回兵,查无耳者,斩。若各故纵,明视退缩,不肯割耳者,罪坐不肯割耳之人,退缩之犯不究。

凡伏兵,遇贼不起及起早者,领伏兵队长通斩,各兵扣工食给恤,仍通捆打。如正兵见奇兵、伏兵已起,不即回应者,同例。”

而之后的这一部分只是有关于军法方面的事情了,对于这一点,李师闰是非常赞同的,毕竟他们所需要的都是一个可以去打仗,可以打胜仗的士兵,而不是一群只会抢劫别人的贼人。如果将手下的士兵养成了,只会抢掠百姓的贼人,那这种士兵可以说不要也罢。而想要去严格约束手下的这些士兵,也是非常不容易的,这就不得不需要一个兵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