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总是不扛混的,秦睿回到齐州-历城,已经八年了!这八年期间,他带着李淑,走遍了齐鲁大地的山山水水,游山玩水的同时,还搞了一点副业。
今年是洪熙十七年,又是一个雨水充足的年头,一个丰收年,秦睿挽着袖子,掐着腰,笑呵呵看着田间的麦子。
其实,在骨子里,他就是俗人,一个饱,三个倒,几亩田,半斤老酒,给个神仙都不换。小日子,过的那叫一个舒坦。
“秦老弟,你今年的麦子,拾到就是比我的好,到底是大户人家,就是比我们这些泥腿子办法多。”
与秦睿说话的这个老汉,并不知道秦睿原来是当朝一品的大员。他就知道,这兄弟的袍子,每天都是干干净净的,而且总是带着酒。
小户人家,哪儿像他一样,下田的时候,还带着酒肉。那太败家了,就算是有钱,也舍不得置办。
不过,蹭就没问题,老汉时常就在田头,蹭上一点,解解肚子里的馋虫。
“嗨,就是瞎鼓弄,弄成了就多收一点,弄不成就赔一点呗。”
“都是靠老天爷赏饭吃,这东西谁说的准。”
话间,秦睿还笑着对刘老汉招了招手,把食盒里的酒菜都拿了出来。
为官多年的秦睿,当然知道老汉心里想的是什么,但也无伤大雅,只要把酒喝好了,解好了闷,比什么都重要。
“哎,前几天,我见秦家大爷,与你在西坡有说有笑的,咋地,你们是亲戚?”
秦寿可是齐州地面的名人,早年做作恶多端,改邪归正后,也做过不好好事。
乡下人嘛,虽然嘴里讨厌这种人为恶不遭报应,但心里着实羡慕的紧。与此同时,也更加好奇,这位与他当了几年地头邻居的家伙,到底是什么来路。
“与他秦大爷比不了,他是秦家数得上的人物,咱就是小兄弟,跟班混的。”
“跟班混就不错哩,老哥听说,他与太尉的关系好的很。也不知道那位,致仕到咱们这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能什么模样,两肩膀,一个脑袋,跟怎们没什么区别。”
“哎,可不敢这么说,人家可是皇帝的岳父,是当朝的国丈!”
说到老丈人这个词,秦睿也说不清楚,天下人都知道皇帝是他养大的,皇后又丧父丧母,从他的府中出嫁。
从情理和礼法上说,说他是皇帝的岳父老泰山,似乎也没什么毛病。
可秦睿就不喜欢这种称呼,即便皇后已然诞下了太子,也是如此。三年前,武后阖然离世,秦睿也不曾回去,只是望着西边磕了几个响头。
他不想因为自己回去,耽误了皇帝的文治武功,也不想给别人以借口,兴风作浪。
“都一样,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就一小老头,没什么可奇怪的。”
“说到孩子,老秦,你家娃呢?这么多年了,也没见回来看过你们?.....”
说到孩子,刘老汉就打开了话匣子,话里话外,显摆着他有三个儿子,老大在衙门当差役,老二在粮店当伙计,老三去年给他添了个大胖孙子。
这是刘老汉的常规操作了,三杯酒下肚,一定会说到三个让他引以为傲的儿子。
而每次听到他念叨儿子,也会想起秦峯,那小子从军九年了,一次家都没回过,更没有写过一封家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