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敲骨吸髓的赋税(1 / 2)

除此外,县衙还会向当地百姓收取“户税”。

户税,顾名思义,是以户为单位收取的税费,以铜钱的形式征收。

帝国内的百姓被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按照“富者税其钱”的原则,分别缴纳铜钱四千文到二百四十文不等的户税。

有了户税,自然也有地税,向土地使用者征收。

贞观年间定地税为每亩纳粟(或麦或粳或稻)二升(10升为1斗,10斗为1石),后因为民间土地的隐瞒和流动情况太多,难以征收,义徽年间便干脆取消二升的固定税额,依据户税划定的天下九等,向每户征收不同额度的地税。后到了开元年间,天下大治,朝廷下定决心厘清天下土地后,结合了贞观和义徽年间的征收方法,既定额、又依据等级,向天下百姓征收五石到五斗不等的地税。

租庸调和户税、地税,构成了大唐百姓的五项基础赋税。

但他们需要缴纳的赋税还没有完。

这几乎是每一个王朝的宿命,开国时政治清明,与民休息,只向百姓收取少量赋税并约定永不加赋,但很快就会财政崩塌,并变着法的收取各种名头的苛捐杂税。

这些杂税中,最有名当属“括户”和“追死”。

括户,便是搜刮逃户和籍外田。

括户本身就带有与民争利的性质,当朝廷下令括户,基本可以断定财政上已经出现了大问题,非得用这种强制办法来扩充税源,扩大徭役和兵役的来源。

更可怕的是,上有所好,下必附焉。当朝廷为了括户而挥舞大棒或赏出胡萝卜时,地方政府便会争相上报括户的政绩,可实际上,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有户可括,于是便会把相应的税费转嫁到普通百姓身上。

开元十年,在户部侍郎宇文融的主持下,大唐朝廷开始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括户行动,熊熊烈火之下,片瓦不存。

杨钊记得,新都县就在那次括户行动中上报了大量不实的逃户和新籍田地,县内官吏因此仕途攀升,想来扶风县也不会例外。

虽然朝廷的括户大风已经刮了过去,但因为括户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却是永久地保留在了赋税中,做为百姓每年必须上税的一种。

另一种,叫“追死”。

指的是当地在籍的农户不断流失,而地方官员又不敢将这种情况如实上报,因为管理的地方农户减少,这等同于向朝廷坦承自己管理无方,不但会影响仕途,稍有不慎便会被杖刑流放甚至是杀头。

于是只剩下一个方法可行,便是追死,将逃户的赋税分摊给正常纳税的农户。

除括户和追死外,此时还有一些其他杂税,如时兴的丁防税和和籴费用,也都会摊派到普通农户身上……

细细理了一遍百姓们需要缴纳的赋税后,杨钊忍不住在心里长叹一声,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老百姓,实在是不易啊,一年到头来辛苦耕种所得,几乎得被官府搜刮干净。

幸好大唐立国时曾奉行藏富于民的国策,所以尽管近来朝廷和地方盘剥厉害,也总算还没有引起大灾荒和大动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