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我可是想了好久,才想到卖这个的呢!现在也算有了营生,不用总去淮河边上吃土了。”何婷笑着应了两声,就听一旁有一男子大声道:
“老板娘,来碗八宝粥!”
“好嘞,稍等啊!”何婷闻言,动作麻利的上了一碗粥,然后才继续道:
“你是不知道这淮南做生意多难啊,我一没手艺,二没人脉,你们又不让随便用法术,对了,没规矩不能卖粥吧?”
“没有。”冯雪摇了摇头,犹豫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道:
“你不是荷花妖吗?卖莲子粥没问题?”
没错,这何婷清水芙蓉的感觉并非错觉,因为她,就是芙蓉……
说起来,她本是某荷花池中的一朵荷花,几百年前得了帝流浆而开了灵智,几十年里常受游人赞叹,月前因为某位学生因为老师留下的作业,于荷花池旁写了一篇赞美荷花的作文而化形,办理入籍手续的时候,还是冯雪帮忙批的。
“这能有什么问题?你要说卖莲菜,那我肯定是不乐意的,不过莲子嘛,结出来就是给动物吃的,留几个做种就是,不碍事不碍事!”何婷似乎完全没有任何的挂碍,反而跟冯雪炫耀到:
“这莲子进价老贵了!我现在自产自销,至少能节省八成的成本!再这么卖上半年,我大概就能攒够家底了,你到时候可得帮我说媒啊!我打听好了,我那恩公还没定亲呢!”
“是是,还没定亲,人家才十一岁!”冯雪翻了个白眼,心里别提多古怪了——
现在的妖风真是淳朴啊,小学生写作文都能招来荷花报恩,我当年帮一个九尾狐化形,结果就得了个狐狸毛!
不过那小子才十一岁就知道在作文里把荷花比作美人,有前途!
“哼!你们人族十一二岁定亲不是很常见的嘛?”何婷一边给客人盛粥,一边对于冯雪的态度表示不爽,他和冯雪都用了传音,倒也不担心客人听到。
“你说的倒是没错,可是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一个妖怪老婆啊!而且我也劝你想清楚,你那恩公没有修行资质,哪怕有你用妖力蕴养,也就活个百八十年,而你只要安分守己,活个千八百年可不成问题!”
冯雪此时规劝,倒不是因为心里不平衡,而是这本就是一种社会问题。
刚化形的野生妖怪往往心智并不成熟,单纯的厉害,而且压根就没有对于婚姻的概念,毕竟你不可能要求一个靠昆虫传粉的家伙理解婚姻是个什么东西,所以一开始,他们会把替对方传宗接代视为一种报恩手段,但其实只以为是生孩子而已,对于需要付出的感情,他们其实并没有足够的准备。
但等到在人类社会生活久了,了解了人类的感情,也逐渐适应了当下的生活的时候,也差不多是生离死别的时候了。
所以,即使人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亲”,但冯雪嘛……
你都和“拆十座庙”相提并论了,那该劝肯定要全两句啊!
(毁一桩亲=拆十座庙,这买卖有得赚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