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要求都在情理之中,007同意的很是爽快同意了,至于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过的陈红军,007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去问。
陈小娥似乎看出来了她的疑问,褪去了戾气的脸上满是平静之色:“从小到大,因为父母的态度,还有我和哥哥年龄差的也大,都不怎么亲近。我被算计着嫁给那个人,在他家里熬日子盼着有人给我撑腰的时候,他没有出现,后来,爸妈和他闹到那样的地步,我一边看着他们在村里,被人指指点点,年龄大了干不动了,还要在田间地头操劳,一辈子不省心;而他和王春燕,却过得风光得意,儿女双全,前程似锦。我知道这一切不全是哥哥的责任,甚至后面他也后悔了还去村里面找过爸爸妈妈,也做出过一系列弥补的措施,他也被蒙在鼓里……我曾试着说服自己,但是还是没有办法不在意。”
007安静的听着。
“我是怨他的,甚至……可是如果重来一次,那些所有的情绪好像都变得没缘由了……”说到这里的时候,陈小娥的脸上透了一点茫然之色,她歪了歪头,动作透着一股天真稚气,“我不想原谅他,不要这个哥哥了,可不可以?”
“如果你这么想的话,可以哦,不要有这么多负担,你只需要做你自己想做的就好。”007笑了一下,轻声答。
007现在的身体是陈家养的一条小黄狗,名字叫旺福。
在这个物资还比较匮乏的年代,狗子的生活条件也非常艰苦,当然一般人家也不会养这些猫猫狗狗的,连人都吃不饱了,哪里会浪费那个粮食?
也就是陈家,刘爱英实在是拗不过想养狗的闺女,家里条件也比村里的人殷实些,才有了旺福。
日子还是不好过,基本上没吃饱过,睡的是门前那个角落,这样的条件下,旺福一身皮毛越发枯黄暗淡了。
旺福蹲在大门口,叹了口气,觉得不能这么下去了,得想个法子好歹改善一下伙食。
今天,是陈小娥从镇上的中学回家的日子。刘爱英早早的去供销社买了半斤猪肉,只等着女儿回来给女儿打牙祭。
007穿过来的时候不早也不晚,王家正和陈家在议亲,亲事已经初步定下来了,只等着陈红军从队伍里面回来办酒。
对于这个亲事,旺福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让它继续,按照陈小娥的态度,对陈红军是有怨气的,可是不说兄妹俩之间的十分微妙关系,有这么一个搅事精的儿媳妇,对老两口来说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
其实陈小娥的态度已经很明显了,也只是要敬而远之,怨是怨的,可也不至于真的做些什么。王春燕的存在确实不利于老两口度过安稳的晚年,虽然陈家对女儿很好,好过了传宗接代的儿子,但是旺福知道,老两口的思想还是没有摆脱这个时代的局限。
女儿是很好,但是终究还是会有自己的家庭,养老还是要跟着儿子的。那么如果真的让陈红军娶了王春燕,可以想到以她的性子,后来的日子会有多么的麻烦。
所以这婚事不能成。
方法也很简单,按照原剧情,现在王春燕还和那个知青在勾勾搭搭呢,只要……
“旺福?”穿着一件白衬衣,扎着麻花辫背着一个时髦的军绿色布包的小姑娘脚步轻快的走到村口,一眼就看见那只蹲在那里的小黄狗,露出了一个开心的笑容,招招手,“你又来接我了呀?”
“汪!”见小黄狗应和似的叫了一声之后,往她这边跑,陈小娥笑得更开心了,也不急着进家门,蹲在那里和狗玩了起来。
“小娥回来了?”
“哟,这狗都这么大了。”
“在镇上学的怎么样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