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时勋是个善于掩藏心事的人,所以他有任何想法,任何人都不出来,包括盛安宁。
所以盛安宁就觉得她做得挺好,周时勋应该发现不了任何问题。
帮着林宛音做饭时,就好奇地问了一句:“我哥这两天没来?”
林宛音听到儿子的名字就有些头疼:“来了,昨天还过来了呢,跟你爸吵了一架。”
盛安宁惊讶:“为什么?”
“你哥想着过完年就去南方做生意去,觉得还是南方那边最开始发展,也最容易起来。你爸的意思是,他现在带了不少钱回来,也是打算在魔都投资,让你哥到时候跟着他一起做。毕竟我们盛家,一直是在魔都发展。对魔都的了解要更多一些。”
“而且从长远来,早早在魔都站了地位,在市中心买了地皮,以后不管是做房地产开发还是其他用处,都是稳赢的事情。”
以前盛家的公司,都是林宛音打理,而盛明远一心扑在他喜欢的医学事业上。所以她对生意也很了解,并且支持盛明远的想法。
所以这一次她站在丈夫这边。
盛安宁对生意完全外行,就像她穿越来后,从来没想到做小吃衣服什么的发家致富,因为她根本不会。
这会儿听林宛音的话,还替盛承安辩解着:“妈,也许哥哥的想法也对呢?他不是经商天才,让他去闯闯不是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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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宛音笑起来:“你呀,真是个傻闺女。所谓的经商天才,也要有环境的配合,就现在的环境,没有人脉关系,凭着小打小闹起家,那要走很久很久的路。”
盛安宁还是站在盛承安这边:“我觉得我哥挺厉害的,你和我爸就不要操心了,再说你们还要回魔都啊?那我怎么办?”
林宛音无奈:“总归是要去的,过了年你爸就过去,如果不是为了找多多,我可能也不会来京市。不过你放心,我暂时不会走的,让你爸来回跑着我们。”
盛安宁努努嘴:“我还是希望我们一家人都在一起。”
林宛音就笑:“谁让你嫁人了呢?要不就去魔都给你找个对象,我们一家人去魔都。”
盛安宁知道父母心里惦记的还是魔都,毕竟他们是土生土长的魔都人。
而她,好像对家长的执念没那么深,只要有家人,感觉哪里都挺好。
吃完午饭,盛安宁和周时勋带着孩子离开,她抱一个,周时勋抱两个,一路回去也挺壮观。
林宛音给多多喂着苹果泥,边跟盛明远说着:“周时勋还真不错的,虽然话不多,但是足够心细,你吃饭的时候,你那宝贝闺女一抬手,他就知道递茶杯。还把鸡腿先夹给安宁。”
做得很随意,一就是生活中经常这么干。
盛明远也赞成:“确实不错,不过周时勋也是个很聪明的人,恐怕他早就能猜到一些端倪。”
林宛音愣了一下:“为什么这么说?”
盛明远叹口气:“安宁前后变化这么大,你说周时勋这么聪明的人,就一点儿都不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