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看见纺纱也挺赚钱的,这些百姓打完棉花之后,一般都喜欢把棉花直接出售,他卖棉花哪有把棉花加工成棉纱赚钱。
然后他又买了几台纺纱机,然后雇佣了几个女工干活,前几年因为大明不少地方都发生了大旱,所以农民为了生活不少就到城里当雇工干活,然后买粮食吃。
这位刘姓雇主就以给更多工钱为由诱骗这些百姓签署长约契约。
但是今年大明的旱灾过去了,不少百姓想要回乡种地,不愿意再接着在工坊干活。
这刘姓雇主就不干了,他觉得他有理,这签署的明明是长期契约,应该按照奴仆论,这些人应该算他的义男义女。
但是这些人就是来打工的,怎么可能承认自己是奴仆,然后刘掌柜就拿出契约,上面可是写明了,要是没有干到年限,那么要赔偿违约金。
这违约金一算,好家伙不仅这两年干活挣的钱要全部吐出来,还要到给刘掌柜很多钱。
这些人算是被刘掌柜吃的死死的,只能继续为他打工,反正长工十年,干完再走就是了,这些人也没有想着报官什么的,百姓法律意识淡薄嘛!
但是刘掌柜显然不满意这些人干完就走,他一开始就是奔着买奴仆去的,所以才给这么多工钱,现在这些人一闹,想走那算是撕破脸了。
刘掌柜很直接的降低了工钱,当然刘掌柜也不敢违法,那就按照大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来发。
这一下子这些人不干了,这接着干可以,但是这工钱那么底凭啥?
刘掌柜也硬,不想干可以走,只要把违约金缴纳了,你们爱哪哪去。
要是还想要当初那么高的工钱,那你们就必须签订义男义女契约,变成他刘家的奴仆,要不然就这么多!
有些人是宁愿拿得少也不愿意给人当奴仆,但是有的人确习惯了,反正社会氛围就这样,刘家平时对待奴仆也不错,而且刘家这两年也没少挣钱,看着也是越过越好。
而且刘掌柜许诺的条件还非常好,签个协议打一辈子工而已,也没啥。
所以不少人最后熬不过刘掌柜,干脆签约了。
刘掌柜这欺负人欺负得利了之后,顿时觉得自己能够支配这些人的一切了,这纺织工坊嘛,女人比较多,所以刘掌柜只是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有人是会认命,但是有人不会,例如某些接受过新学小学教育的人,始终被朱慈烺保护好的孩子,他们对于大明对于自己的未来充满着希望,
然后刘掌柜就被告了,然后当地官员对于这件案件就比较头疼了。
虽然这些人状告刘掌柜是诱骗这些人签署的协议,但是契约上没有体现出来啊,但是刘掌柜的整个契约都是正常的,而且全程不违法。
所以这些人到底是按照义男义女算,还是按照雇工算?还是按照家中子孙后辈算那可就量刑的标准就是大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