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可以,但得按我的规矩来!
这是余老板一开始就持有的态度,只不过到现在才说出来而已。
为什么要这样?
事实上,这一条件,跟余老板本身的行事风格是有些不相吻合的,比如说在别的项目,他就很少特别定规矩,一旦选定了项目主事者,基本上就放手交给他们去干,不做太多干涉。
其中就包括即将上马的电池项目,哪怕陈来茂跟丁曦明是从南孚挖过来的,他也没有特别去限制他们。
为什么要区别对待?
原因就在于,陈来茂和丁曦明都是有情怀的人,都是民族品牌的捍卫者,而在健力宝这边,虽然李经纬也值得他钦佩,可他毕竟被管理团队给绑架了,而健力宝管理团队的其他人,余老板却是不那么信任的。
为啥?
过于贪婪的欲望!
从情理上来说,余老板是同情健力宝的管理团队的,辛苦了那么多年,把健力宝发展到了连外资饮料品牌都需仰望的程度,但个人所获得的回报却极为有限,这确实不那么公平。
可从行为上来说,他却对管理团队的做法表示鄙视,比如说故意把健力宝往死里折腾,把它往资不抵债方向弄,以达成个人的目的。
就因为心里不平衡,就可以损公肥私?那若是理想接手,同样无法满足他们过于贪婪的欲望的话,他们是不是也会这么做?
这可不是余老板所希望的。
因此,他必须立规矩。
“想让理想接手,我有几个条件。”
他又开口了。
对于李经纬来说,只要理想愿意当救命稻草,条件不是问题,因此他很干脆地回道:“余董请讲。”
“第一,将健力宝的真实财务状况清清晰晰地交一份到我们手里。”
第一个条件被提了出来。
“这个没问题。”
因为是李经纬主动拉理想入局,因此这一条件是合理的。
“第二,作为回报,理想可以让出部分股份,但这一部分股份,不是让给你们管理团队的少数几个人,而是以健力宝全体员工福利基金的形式存在。
“至于这份基金的受益分配模式,需要你们拿出一套方案来,分配方案合理,理想就玩一玩,不合理的话,抱歉,理想不蹚这潭浑水。”
第二个条件也被余老板提了出来。
这是最为关键的一个。
按照之前健力宝管理团队所谈的条件,是按MBO模式来的,受益者主要是管理团队的成员,而现在,余老板要将受益者变为健力宝的所有员工。
当然,具体分配模式可以视贡献程度来,比如说管理团队的成员,贡献度高,就可以多分一点,但别想吃独食。
这也是必要的。
因为从行为上来说,健力宝管理团队的做法,已经是明显的内外勾结、损公肥私行为,一旦受益者变成管理团队的少数人,是很容易被秋后算账的。
受益者变成全体员工,则算得上是这一行为的补救措施,勉强符合企业的改制原则。
说白了,这是余老板在帮管理团队彻底消除隐患。
只是这么一来,管理团队的期望值势必得大大降低才行了,李经纬能答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