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真的说得太好了,跟诗一样美,她非常喜欢!
属于余老板的高光时刻又来了。
作为前世的业余文学爱好者,他当然知道,这一句源自现代诗人的吴桂君的诗句《喜欢一个人》,而吴桂君发表这一诗作,起码还要到十年之后,因此只要他愿意,他又可以据为己有,来显得自己才华横溢。
只不过……
在自己欣赏的人面前,还毫无顾忌地剽窃的话,会不会太不要脸了一点?
也好在他在前世有深入研究过这一句话,因此他知道,这一句还另有源头。
“清代有一著名文人,叫陈文述,在他的《颐道堂集》里,有一篇写给他小妾的文章,里面写道:‘十年以前,慕君之色;十年以后,爱君之才;经岁以来,感君之情;一夕之谈,重君之德。’
“我说的那一句,就是从这一句里概括出来的。”
他为自己的剽窃找到了一个更为牛逼的说法。
圆圆同学的眼睛顿时又瞪得圆圆的,又绽放出了闪烁的光芒。
这是崇拜的眼神。
哇塞,真的好有才哦,连生僻的古文都知道,简直是博古通今!
跟他相比,京城那人的才华是不是差得有点远了?
“我错了,他远不如你有才。”
她突然就冒出了这么一句。
这其实是在委婉地暗示Andy:相比之下,我更欣赏你了,也更倾向于选择你了。
余老板脸上又浮现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
别以为他是真喜欢装逼,说实在的,因为是真心尝试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因此有可能的话,他还是更愿意以真诚待之,但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先把隐患给消除。
张海王就是他跟圆圆同学之间的隐患,甚至于说,就算他跟圆圆同学之间没啥,他也不希望圆圆同学的大好青春就那么被张海王给毁了,因此,耍点心机,玩点手段,装装逼,是很有必要的。
效果不错!
但还不够!
“这么说来,你是更喜欢我咯?”
他突兀地问了这么一句。
“必须的。”
圆圆同学笑着回道。
这一次,她没有丝毫的犹豫,因为她自己很清楚,她心中的天平确实是倾向于这一边的。
“既然如此,我觉得有句话我应该有资格提醒你了。”
圆圆同学的好奇心又被勾了起来,问道:“啥?”
“哪怕你不选我,我也建议,你千万不要选他,这辈子都不要选。”
余老板终于把他很想说的这一句给说了出来。
之前之所以不说,是因为在竞争状况下,说这一句有中伤对方的嫌疑,而到了他明显占优势的情况下,就不是中伤,而是善意的提醒了。
“为啥啊?”
圆圆同学又瞪大了眼睛。
“因为,按照我的推测,这人的人品或多或少有点问题。”
一剂眼药被余老板上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