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情敌相见杀父之仇。
李尚仁在得知坐在面前的竟然就是抢走他心爱之人的强盗后无比激动,更是唾沫横飞,双眼通红。
大有一副要拼命的模样。
“你干嘛,说归说别动手啊。”
林皓避之不及。
他倒不怕对方真动手。
这小竹竿,能有什么战斗力?
估计自己一拳都能把对方打得半死。
只是大家无冤无仇,没必要闹出人命。
“哼!果然是粗俗之人,谁会跟你动手!”
李尚仁忽然变脸,摆出一副清高模样。
更是一脸不屑。
嘿?
林皓被气笑了。
自己不跟他较真,居然还得寸进尺。
都说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这话真不假,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像你这种人胸无点墨,恐怕婚后公主殿下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
李尚仁轻蔑道。
皇帝圣旨,一介草民又怎敢反抗?
既然事已至此,那他也要让林皓在公主面前抬不起头,也算是出了心中这口恶气。
哼!
就算我得不到公主,以后也不会让你日子好过。
“谁胸无点墨了?你不就多读过几天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林皓反驳道。
这怎么还越来越得寸进尺,甚至搞人身攻击。
没读过书怎么了?
没读过书难道就该被你看不起吗?
所以他就不喜欢这些文人。
总是带着一股自以为是的优越感。
“没错,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即便你出身显赫,但你却不懂得做人之道理,简直就是玷污了公主!”
林皓眉头微皱。
这样说他就有些不乐意了。
什么叫做玷污?
再说难道他愿意去成这桩婚事?还不是当年自己老爹留下来的麻烦。
“那我倒要看看你究竟多有文采。”
“哈哈哈。”
此话一出,正中李尚仁下怀。
诗词更是张口就来。
“偷取蟾宫桂,移来小院栽。”
“风摇知夜雨,雨过蝴蝶来。”
“树郁千苞茂,花颜十里香。”
“妖娆如画卷,点缀满庭芳。”
李清月听闻暗自点头。
不愧是长平城第一才子。
古有七步成诗,今有李尚仁信手拈来。
难怪能够让整个城中的所有青年才俊趋之若鹜。
“怎么样?你听得懂吗?我估计你连这诗中所讲含义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李尚仁一脸得意扬扬,甚至于颇为炫耀。
林皓听闻忍不住笑了。
这也叫做第一才子?
这种打油诗,换做谁不会做,不就是词藻稍微华丽一点吗?
“原来这就是长平文学天才的风采,看来也不过如此。”
李尚仁听闻惊怒交加。
“难道你会吗!我估计你连字都不认识一箩筐,居然还在这里对我所做的诗指指点点!简直有辱斯文!”
林皓一抹嘴。
同时将自己的衣摆往旁一拉。
朗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