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望向一个漂亮的丫环,我很想伸出我邪恶的手在她身上捏一把,可是我发现我的手好像没有什么力气,于是我便虚弱的问:“这是什么药啊。”
“老爷,这是虎鞭药啊。”
当我听到虎鞭药的时候,其实我是很疑问的,我这是得了什么病啊,怎么还要喝虎鞭药啊。
“老爷你忘了,你的梦想是每天宠幸十个妻子吗?”丫环甚至表现的害羞了起来:“如果老爷想多宠幸一个我的话,奴婢也是愿意的。”
当我听到这个话的时候,我很是兴奋,因为这不正是我要的吗?
可是就我现在的这个身体,我还能宠幸谁啊。
当我喝完药后,我以为我会雄风再起,可是好像我想多了。
在这一刻我想起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娇妻忘不了”,我觉得女人好像也不是我想要的,健康才是我想要的……
嘿,你们说神不神奇,我一觉醒来发现我变成了一个一米八三的大高个,而且浑身都是肌肉,壮的像牛一样。
只不过我是跪在地上的,对,你们没有看错我这么一个健康的壮汉是跪在地上的,因为有人用枪指着我的头。
“听到没有,我让你把地上的屎舔干净了。”
我能不听话吗?
当然我不想听话,因为那可是屎,而不是饭。
再说了,就算是饭,让我舔了,那也是很侮辱人格的吧。
关键是,我在想这些的时候,我已经听到了一些跪舔的声音了,原来是我的朋友们也正在被逼着舔,可是他们没有我骨气那么硬,他们还想活着。
其实我也想活着,只不过我更不愿意去舔而已。
叭——
一声枪响,我好像倒在了地上,我死的时候还是跪着倒下的,当我死的那一刻,我希望我拥有枪,因为我发现拥有枪才能拥有一切。
于是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真的拥有了一把枪,然后我逼欺负我的人下跪,我还把欺负我的那家人的女人也给睡,我很开心,我很高兴,我发现我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那就是枪,有了枪我就拥有了一切。
他们不敢反抗我,他们看到我的枪他们就害怕。
所有的女人,我都可以为所欲为,只要我想。
钱嘛,有了枪,钱也是小事,只要我抢我就能拥有。
哈哈哈……
抢夺让我快乐,侵占让我心情愉悦,其实我只有一把枪而已,他们只需要反抗,就能轻易制服我。
是的,我开枪有可能会打死一个人,但是当我打死一个人的时候,他们也可以把我制服,然后把我打死,可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干,他们所有的人见了我都害怕。
……
凌峰岳在最后给这一小篇的短篇小说起了一个名字叫《我拥有了枪》,这一篇小说他是胡乱编的也是胡乱写的,但是他觉得这一篇小说比他以前写的都要好。
虽然这一篇小说写的好像也不是那么好,但是这一篇小说却有很大的教育意义。
当然凌峰岳也在想,自己现在写的虽然不是很好,但是只要他写,就能用自己的小说去影响一部分的人。
他要感谢范晓声,因为是范晓声让他明白了,写作的真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