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峰突然发现这个明朝武德是不是充沛的有点过份了!
北伐漠北,西征西域,东讨扶桑,南侵中南。
不仅四面八方都在开战,现在又殖民了北美洲,属于是华夏王朝巅峰了!
不过这是怎么做到的呀?
明末不是小冰河期嘛,中原冬季严寒夏季干旱,怎么做到能同时支持攻打西域和中南半岛的?
难道就是因为殖民了北美洲!?
对,土豆!红薯!还有玉米!这些可都是超高产量的碳水化合物!
玉米或许还只能在南方种,红薯在冬季也不能种,但土豆那是一年四季都能种植的。西伯利亚都能种土豆,东北还有黑土地,难怪这个明朝如此可怕。
不过为什么给我们吃的主食居然还是小麦作物呢?
按道理发点烤土豆给我们才是性价比最高的呀?
刘一峰捂住了有些饿的肚子开始怀念起穿越前已经吃惯了的美食了,很多东西的确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啊,好想吃土豆丝炒肉呀……”
他并不知道,他心心念的土豆丝炒肉这会正作为一场宴席的主菜,被送到了刘公公和宋大人面前。
“宋大人,金州虽然不比京城,但我今天请的这个大厨,可是京城退下来的,他年事已高,基本不下厨了。今天都是看着您老的面子上,特地下厨的,这盘黄金丝炒肉,您尝尝比起京城来如何。”
宋大人笑着夹了一筷子,满意的点了点头:“嗯,不愧是京城退下来的大厨,这味道比起京城的顶级食府也没什么差距了。”
接着是第二道菜,青翠绿色的蔬菜丝和酱色的肉丝纠缠在一起,宋大人有些微微动容的对着刘公公致意:“居然是翠玉肉丝,刘公公费心了。”
刘公公见自己的讨好得到了肯定,脸都笑烂了。
这桌上其实不止他们两人,除了陪坐的金州和登州府大小官员外,还有3位年轻人是宋大人从京城带来的,年龄最大的17岁,年龄最小的13岁。
3人虽然都谈不上风度翩翩,但都一脸的少年得志。
面对这桌官位最小都是从五品的金州知州,3人也是礼数周全,不卑不吭的。加上跟在宋大人身边居然还能上桌,可想个个出身高贵了,很可能就是京城的官宦之后。
但一直表现不错的3人中,岁数最小那个死死的盯着那盘黄金丝炒肉和翠玉肉丝,微不可查的咽了口口水。
而那2个岁数较大的,也没好多少,眼神流离间基本都没离开过那盘黄金丝炒肉和翠玉肉丝。
其实不仅3人失态,除了登州府东厂管事的刘公公和登州府知府外,都有些失态的看着今天的脸两份主菜。
虽然这桌上除了那3个年轻人外,最小也是从五品的知州,但黄金丝炒肉和翠玉肉丝也不是他们能经常见到的。登州地界听说就只有登州知府家里有一个大厨会做,想吃还只能坐船去天津卫吃。
黄金丝炒肉,其实就是土豆丝炒肉,不过在京城,百姓们称土豆为黄金豆。
翠玉肉丝,其实就是青椒肉丝,不过在京城,百姓称青椒为翠玉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