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在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古代国家,想吃肉,可以自己养猪,养鸡和养鸭;想吃菜,也可以自己种;想做新衣服,也可以自己纺纱织布,基本可以自给自足!但是,周期太长,况且,猪仔、小鸡、棉纱、菜种,这也都要钱啊,原本一穷二白,才刚刚吃饱饭的魏国百姓哪能一次性把这些添置齐全,短期内想要解决需求,还是得靠购买!
于是,魏国粮食大丰收以后,便诞生了一个奇怪的现象,那就是除了粮食价格便宜外,其他商品越来越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官府所征收的赋税都是粮食,那可就赔大了!
要知道,治国养兵,可不仅仅需要粮食,还需要许多其他资源和产品!如果府库当中只有粮食,就得拿这些粮食,去换取其他物资,恰逢粮价下跌,其他物资又价格上涨,官府征收上来的赋税,其价值总量将严重缩水,何止十倍!
至此,可能有的朋友会提出异议!不是说放羊的、织布的、种菜的、打渔的,交的都是实物么?这不就是副食和纺织品吗?府库当中,又不都是粮食,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表面看来,确实不用担心,可实际上,这正是传统税收政策的一个顽疾!
鱼虾和肉类,很难保鲜,收上来以后,都得放臭;蔬菜,也是如此,全烂了!至于纺织品,好像存放的时间比较长,却容易因为保存不当,受潮虫蛀,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灭失!
可能有人会说,死脑筋吗?肉不能保鲜,就交活物呗;鱼不能保鲜,就做成咸鱼干呗!
大聪明,你可真聪明!假如你只养了十头猪,就让你交一头活猪作为赋税,那可就成了十之税一了,这在普遍推行三十税一的古代,属于“苛税”,可是会激起民愤的!交一头猪的三分之一,不杀了交肉,还能怎么办?
至于咸鱼,请问,谁来把鲜鱼做成咸鱼?盐不要钱吗?再说了,官府要那么多臭烘烘的咸鱼也不顶用啊,这玩意,根本也不值钱!BIqupai.c0m
那么,尽快卖掉,赶紧变现如何?也是一厢情愿!官府在税收季节,忙得不可开交,人手都不够用,哪有余力去贩卖这些东西?况且官府可不是商贩,要是与奸商为伍,讨价还价,也太丢份了吧!就算他们愿意卖,也有那精力去卖,这些不能保鲜的产品,急于变现,肯定卖不出高价,必是减价处理,到头来还是赔本的买卖!
正是由于综上所述之种种原因,精明的司马懿非常有预见性地,在推行“垦荒令”的同时,又颁布了“纳赋令”,对魏国税收政策,进行了一场颠覆性的改革!
相信您已经猜到所谓“纳赋令”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吧?没错!就是把收取实物的征税方式,改为了直接收钱!这项新政,还有个别名,俗称“一贯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