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两部新立(1 / 2)

在刘纬的心目当中,庞统是出任参谋总长的不二人选!其人用兵有度,奇谋百出,非常适合担当此任!

可是,刘纬最终却任命庞统做了御史中丞一职,虽然也算大大的拔擢了,却好像并没有量才使用!况且,这御史中丞,目前看来,只是个闲职,几乎毫无实权,这不等于是暴殄天物,浪费人才嘛!

不然!因为刘纬下一步的一个大的动作,便是要对汉国之内的司法体系开刀动手术了!一旦推行改革,别说是庞统,就连一直吃闲饭,无所事事的张松,也闲不着了!

张松现在是汉国御史大夫,这是个什么样的官呢?就是主管监察工作的首席负责人!

在西汉年间,三公分别指的是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分别主管政务、军务和监察工作,分工明确。只是后来,皇帝集权于一身,逐渐地改成了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制度,不仅名称改了,实际上的职权与功能也不一样了!

其实刘纬更为推崇的是汉初时期的三公制度,并想以此为基础,仿造后世政体,改革推行三权分立制度(并非三省六部制度),他认为这是建立古代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的基础!

政权、军权和司法权,分而治之,是政权体系进步的一项重要表现,虽然这有别于西方那种所谓的三权分立体系,却也是中国古人智慧的结晶!尤其是司法权,若能从政权体系当中独立分割出来,那将是一项伟大的变革与进步!

实际上,这项重大改革,刘纬早在多年以前,就已经埋下了伏笔!还记得么,南中都护府,实行的就是这样一种体系,也是刘纬推行全面改革之前的一次试点与实践!那么,现在的效果如何呢?

效果,自然很好!如今的南中地区,在孟获为首的都护府带领下,蒸蒸日上,如火如荼,不仅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各族人民安定喜乐,更是创造了出兵攻入缅甸和孟加拉一带的奇迹,扩展了汉文明的势力范围,开疆拓土,功盖千秋!

虽然这个成绩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也足可见刘纬在那里推行的制度体系是成功的,包括司法体系!

不过,当初我们也说了,因为南中蛮人部族本来就有至高无上的神权存在,以这个为基础,独立司法体系,似乎阻力更小一些,因为大家愿意听从巫师神婆出身的这些法官的判决,也非常相信他们的公平与公正,可到了中原内地,就没有这样现成基础了!

中国古代,政权与司法权,一直是捆绑在一起的,到了明清时期,稍有分离,有了大理寺、监察御史、按察使(臬台)等主管检查司法的机构和官员,却也还是难以泾渭分明,甚至到了民国时期,还出现过山东督军张宗昌亲自审理案件的荒唐好笑传奇故事,令人忍俊不禁!

知县、知府,甚至巡抚,不仅要管理政务,还要监管司法,升堂审案,可想而知这里面的弊端,究竟有多大!

地方官员手里的权柄过重,就会造成司法不公,冤假错案,以权谋私,缺乏监管等各种漏洞,百姓无处伸冤,搞得天怒人怨,岂能不丢失人心?

若能把司法权,彻底从政权体系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一定会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维护社会公平与法制,让百姓有冤可诉,有理走遍天下,再也不会遭受欺压而无处申辩,将是决定社会面貌大变革和开启民智的一项重要举措!

那么,这项变革,是否可以一蹴而就?当然不行!任何改革,都必须循序渐进,逐渐展开和推行,并结合其他社会变革,共同发展才是!

就比如说,目前的汉末时代,因为战乱和瘟疫等原因,导致人口锐减,有些郡县,人丁稀薄,不足万户,县令或县长一个人,完全可以忙得过来,若增设法院、检察院等地方司法机构及人员,不仅会增加行政成本,也是资源的闲置与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