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王室典谕(1 / 2)

琪璎是妇道人家,根本理解不了刘纬的一番良苦用心,只觉得孩子太小,就要远离父母,去敌国做人质,实在接受不了这个现实!哭闹无果后,琪璎居然还动了要亲往邺城,去陪刘瑾一起做人质的心思和打算!

实际上,刘纬就算再怎么冷酷,他也毕竟是刘瑾的父亲,怎么可能不心疼孩子呢?虽然送刘瑾去邺城,有历练磨砺之意,可若没有得力人手跟随护从,他也不放心!

因此,刘纬派中书令张顺和侍官长春泥,跟随刘瑾一道去了邺城,专门负责看护和照顾世子,同时他知会张虎,令邺城的情报处暗探,亦多加策应和监控,以保证世子安全,避免闪失!

其实身为人质,并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因为刘瑾的价值太过重要,曹操也肯定会派重兵心腹,加以保卫,绝不会出现纰漏。

另外,教育也不会缺失,刘瑾虽然实际上是人质,可表面上的说法,却是去邺城做客游学,曹操会安排刘瑾与曹氏同龄公子,一起进书房读书。

生活待遇方面,自然也不会太差!毕竟曹操的爱子曹宇,也在汉中做人质,为了自己的儿子,曹操也不能在起居饮食上亏待了刘瑾,至少会保证充足的供应!

如此看来,在曹操那里,刘瑾与在家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也许条件还会更好,那么历练的意义,究竟在哪呢?

很多年以前,有这么个词,叫“长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这里的“托”,指的是托儿所,也就是幼儿园。长托,意思就是父母因为工作忙碌或性质特殊的原因,孩子要寄宿在幼儿园,由老师照顾起居和教育,家长只能定期去看望,甚至常年到头,都见不到几面。

比如“两弹一星”工程的许多研究人员,夫妻二人,都奋斗在第一线,根本没时间照顾孩子,他们的子女,便都是采用了这种长托的方式,寄宿在托儿所。

这种模式,在我们今天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如今的孩子,哪个不是家里的宝贝,就算父母忙,还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照顾,怎么会沦落到如此地步呢!

可是你们发现了么,现如今的孩子,在父母长辈的百般呵护下,如同生长在温室内,未经风雨,没吃过苦,更没经历过集体生活,导致成了妈宝巨婴,三十好几了,却还是个幼稚的孩子,绝不在少数;甚至胆大包天,胡作非为,闯下天大祸事的熊孩子,也越来越多!

由此可见,从小让孩子过一过集体生活,离开父母亲人的悉心呵护,独立生活,吃点苦头,其实是有好处的!尤其是男孩子,正所谓富养闺女穷养儿,娇生惯养,始终躲在父母羽翼之下的孩子,永远无法成材!

所以,刘纬送刘瑾去邺城,使他离开了父母长辈的呵护与娇惯,从此必须学着在陌生的新环境下,独立生存,甚至要饱尝冷眼与轻蔑,以及种种不公待遇,在如此逆境中,磨炼性情与心智,要比谆谆教导的照本宣科,更加有效,也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刘瑾是汉王世子,刘纬对他寄予厚望,又岂能一点苦都不吃呢?不经历风雨,何能见彩虹?未经受常人无法忍耐和理解的试炼,将来又如何承继千秋大业!

出于这些考虑,琪璎意气用事,想去邺城陪护照顾孩子的冲动之举,刘纬又岂能答应,她去了,历练的意义又在哪里?刘瑾早晚会被琪璎娇惯成妈宝男!

因此,刘纬不仅严词拒绝了琪璎的请求,还亲笔拟定,并颁布了《王室典谕》十则!这是一部约束王室成员,及王亲贵胄们,行为规范的准则制度,更是大篇幅地要求和规范了关于王室子弟的培养和教育问题!

刘纬在《典谕》中规定,凡汉王一支刘姓亲眷子孙,出生三日后,便交由奶妈和医者喂养照料,不得由嫔妃亲母养育;两岁开始,入潜心殿(相当于王室托儿所),由专人照顾,过集体生活;六岁开始,入上书院读书习武,接受综合教育,直至十六岁成人离宫!

王子幼时,母妃可每月探望一次,皆为白天,不可度夜;王子读书就傅以后,则除了元旦、中秋、端午三节,外加汉王、亲母和王子自己的生日外,再不可与母妃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