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立谁为嫡(1 / 2)

在中国古代,有财富和地位的男人,往往妻妾众多,因此也是子嗣繁盛,儿女成群!女儿是要出嫁的外姓人,在古代是不可以继承家业的,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但儿子众多,究竟由谁来继承家业,其实并不好抉择,很令人头疼!

不过,我们的祖先很有智慧,可能就是为了避免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况发生,便定下了立嫡立长的制度,一直奉行不移,基本成为封建社会继承制度的标准要求和规范了!

有人说,中国古代男人是“三妻四妾”和“一夫多妻”,其实都是不准确的,按照实际情况来看,应该叫“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换句话说,不是谁都可以被称为“妻”的,只有原配正室夫人(正妻)或续弦进位的夫人(继妻)才算是妻,其余的只能算妾!

在子以母贵的封建社会里,只有正妻所生的儿子,才是嫡子,而所谓的立嫡,便是指在这些儿子当中,挑选一个,继承家业!小妾所生的庶子,地位远不如嫡出之子,除非正妻没有生养,不然是绝对轮不到他们的!

那么如果嫡子众多,或者没有嫡子,只有一堆庶子,该选择谁呢?这时候,就要立长!这里的“长”,不一定特指长子,而是指年龄最大的那个儿子。

立嫡立长制度,在中国古代盛行了两千多年,自禹传启,家天下,立夏朝以后,直到满清覆灭,一直都是古代社会最标准的继承制度!

当然,任何完美的制度,都存在漏洞,更何况这立嫡立长制度,从诞生的那天起,便存在着缺陷和不可调和的矛盾呢!尤其对于皇家或王侯贵胄之家来说,继承人的选择,如此刻板僵化,问题非同小可!

首先,嫡长子的素质,参差不齐!

古代男人的正妻,因为政治联姻或亲上家亲的陋习,大多都是近亲,不是表妹,就是表姐,再加上早婚的习俗,男女双方身体发育不良,往往所诞育的嫡长子不是低能就是身体差,甚至短命!

就比如历史上最著名的傻缺皇帝司马衷(西晋第二任皇帝,司马炎的儿子),就是问百姓吃不饱饭,为何不食肉糜的那哥们,他能继位完全因为其嫡长子的身份,可是论条件素质,都不够一国之君的标准和资格,最后把西晋闹腾亡了!

其次,就是偏爱!

古代男人,所娶的正妻,一般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指定之人,两个人在入洞房之前,恐怕都没见过面,长相如何,脾气秉性怎样,都不知道,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所以夫妻之间的关系不好,基本是家常便饭!

因此,当你翻阅史籍便会发现,当爹的,几乎总是不喜欢自己的嫡长子,而是喜欢其他妾室所生的儿子,再加上父母偏爱幼子是一种常态,往往嫡长子不受待见,小儿子最受重视!若是嫡妻再去世得早,嫡长子失去了母亲的庇护,那么他能继承家业的机会,就更加渺茫了!

最直接的例证,便是袁绍和刘表了,他们在临终前,都做出了废长立幼的决定,终究废立了嫡长子,而将自己的衣钵和大业,传给了最偏爱的小儿子!

由此,第三个问题便出现了,那就是夺嫡之争,萧墙之祸!

立嫡立长制度,本来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该是谁就是谁,命运早有安排,不必去争,可现实当中确是手足相残,甚至父子相杀的人间悲剧,屡屡上演,没少发生!

嫡长子的资质太差,其他优秀的儿子便会不服,受权力和财富的诱惑,也想谋求继承人的位置,暗里阴谋使坏,明里造反夺权的事,更是屡见不鲜,在加上因为偏爱,这立嫡立长制度屡遭破坏,也是让其他儿子们,看到了谋取嫡位的可能,对此产生了野心!

翻阅史料,这样的事太多了!最著名的,莫过于康熙朝那场惨烈的九子夺嫡之争了,而在三国时代,袁绍和刘表的儿子们,在他们死后便立刻翻了脸,互相攻杀的事,更是广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