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船手看到这种情况,就又提了一个意见。不如顺着海岸水浅的地方往北航行,等开到烟州附近再往东航行。
这样虽然绕了点路,但风浪会小很多。
“好好好,就这么办吧。”
之前宋小川只想赶紧回小岛,没想去烟州封地那边。
如今风浪这么大,只能说是天意了。
他还在海上继续航行的时候,明珠郡主已经在南方忙碌起来了。
每到一处她都会下达命令,让官员带头儿吃蝗虫,而且一定要在老百姓的面前吃。
这下可把当地官员给为难坏了,有关蝗虫的各种故事,他们可是从小听到大的。
眼下让他们带头吃蝗虫,心里实在过不去那个坎儿啊。
可明珠郡主已经代表端王爷,把命令下达了,他们要是不执行,那就是违背王爷的意愿。
违背端王爷的意愿,就等于是间接的违背了皇上的意愿,那可是忤逆的大罪。
有一名好不容易才爬上来的小县官,只好硬着头皮在家里,先烤了一只蝗虫。
“官人快吃了吧,要是你被撤了,咱家就没办法过了。”
看到他还不敢吃蝗虫,大娘子都开始劝了。
“官人你想想啊,要是这个县令你当不成了,小兰、小何还会跟着你吗?”
“咱家还能这样锦衣玉食吗?”
“同乡见了你,还会这样尊重吗?是不是又会像从前那样,说你是个没爹的孩子。”
“醉鬼李四见了也不再磕头叫老爷了,而是会拿棍子追着你打,你想回到那样的生活吗?”
不得不说身为县令的大娘子,还是有一定手段的。她知道自己的官人,最大的弱点是什么。
因为这位县令是苦出身,而且从小就没了爹。十年寒窗苦读,加大娘子用私房钱偷偷资助,才有了今天的生活。
他真的舍不得今天的一切,这得来不易的一切若是失去了,那简直比死还难受。
“我吃,我吃还不行吗?”他手里拿着一只烤熟的蝗虫,眼泪都掉下来了。往嘴边比划了好几下,还是不敢吃啊。
“拿来,我吃给你看。”真不愧是大娘子,一把夺过去直接塞进嘴里吃了。
嚼的嘎吱嘎吱响,然后告诉自己的官人:“还挺香!”
“真的吗,我也试试。”
这位县令啥都愿意听大娘子的话,毕竟当初让他下定决心考功名的也是眼前这个女人。
如今大娘子都吃了,他也就没啥好怕的了。
更让他想不到的是,他会成为第一个在百姓面前吃蝗虫的县令,因为这件事情,他后面还被提拔了。
接下有一个民间故事,不断在南方地区传播。
大致的意思是是说,宋爵爷是判官转世,看到人间疾苦,所以来这边吞掉了那些戾气。
因为他把戾气给吸走了,所以蝗虫变得可以吃了,而且还挺美味。
宋爵爷立下规矩,每人每天吃蝗虫不得超过三十个,是因为地府接收小鬼的名额有限。
种种类似的故事,是越编越玄乎,不得不佩服劳动人民的想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