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章 绝不徇私!(1 / 2)

所谓,好色之人死于色,行凶恶者亡于行。法司审讯、取证之后,定案报请御批,开刀问斩也就是了,没什么可说的。

可这百户王鹰也不是一般的人,蒋瓛、宋忠之所以为难,就因为他的出身,实在是太好了。

王鹰的祖父,早年间便投到先帝身边当侍卫,殁于战阵中。王鹰的父亲兄弟三人,自小加入幼军,给仁宗当过侍卫,后随皇帝西征千里奔袭,皆死在了安定城下。

一家两代,四位英烈,四位节妇,妥妥英烈之家,王鹰这锦衣卫百户,也是靠父祖蒙荫而来。皇帝是军伍起家的,对英烈子弟格外的看重,从来不吝赏赐,四时八节恩赏有加。

“怕朕颜面不好看,朕告诉你们,那些混蛋已经把朕的脸面都丢光了!”

“去,把那十一个狗才,都给朕提上来!”

拦不住了,神佛来了也拦不住。刘璟只能给蒋、宋二人使了个颜色。再加上这些堂中痛哭哀嚎的苦主们,刘璟也不确定,皇帝要怎么折磨他们。

见那十一个人磕头如捣蒜,盛怒之下的皇帝还指名,让刘璟给他们定罪。皇帝要杀人,也是按律按法不是,朱雄英不想再被人说他是不教而诛。

“是,皇上,按律来说,除了谋逆等大罪之外,还有七种罪,是要枭首示众的。......”

一是,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为首者;二是,豪强盐徒聚众至十人以上拒杀官兵为首者;三是打造违式海船卖与异国之人图利者。

四是强盗杀人,放火烧人房屋,奸污人妻女,打劫牢狱、仓库,及干系城池衙门,并积至百人以上者。

五是响马强盗白日邀劫道路者;六是无籍之徒,引贼劫掠,以复私雠,探报消息者;七是各边仓场故烧系官钱粮、草束者。

诸人,滥刑工匠之妻二人,乃是非死罪之人,奸污人女又导致其女父母身亡,可以按照“杀一家非死罪三人”量刑。而王鹰身为锦衣卫百户,世受皇恩,知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

总而言之,案犯十一人,假借皇命而肆行贪虐,打杀人命,奸淫少女,逼人自尽,贪赃枉法,完全是死有余辜,彼等行径鬼神难容,其罪当诛,枭首示众,理所应当。

“枭首示众?太便宜这些狗才了!”

既然要为这些苦主伸冤,那就干脆大方一些,将这十个狗才都拖出去,五花大绑捆在柱子上,再给苦主们一人发个匕首,有仇的报仇,有冤的报怨。

他们敢造孽,那得有承担罪责的准备。所幸就让他们在无尽的恐惧中,认识一下,什么叫庶民之怒。

“皇上圣明,皇上圣明啊!老婆子,我能给报仇了!”

“皇上英明,小民要亲自剐了他,扒他的皮,拆他骨头。”

“对对对,为我们的亲人,报仇的时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