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前哨(2 / 2)

常森推开左右的侍卫,踉跄两步,跪在地上请令。请虞王、大将军,给他一次正名的机会。让全军的将校看看,常十万的儿子还有血性!

当然,常森这要求,可有点逞强!几天前,他挨了三十军棍,伤口才结痂,现在就挥戈上阵,怎么比得过蓄势待发、经验丰富的徐允恭么?

朱雄英明白,他的这位小舅父,外面看似嬉笑怒骂,内则心思细腻之人。作为常遇春的儿子,却活成了个跟班,处处受外甥的庇佑,让他很是失落。

洪武十八年,诸王、功臣子弟随御驾行猎,朱雄英猎得了一头麋鹿。皇帝赞曰:群雄逐鹿,唯吾孙得之。

可别人不知道的是,那只麋鹿本应该是常森的猎物,只不过他是虞王的属臣,应该为外甥张目,故而放下了弓箭。

从那一天开始,朱雄英就知道,常森心思重,有振兴家业之心,却不放心姐姐的两个儿子,所以一直委屈自个。快三十的人了,还没有娶亲,他的枕头里藏满了发霉的英雄梦。

见耿炳文沉默不语,就知道老人精也在人情、能耐之间踯躅。不知道该卖虞王的人情,还是该以能力论论高低。

朱雄英就独断了一次,允常森所求,命其为前部先锋,并将自己的佩剑,送给他以为鼓励。

乐得常森,梆梆磕了三个响头,还高声喝道:“臣一身一命,唯殿下之命是从。”

说完这话,起身将身上的袍子拽了下来,拔出宝剑,翻身上马,喊着号子,向前军疾驰而去。

看着常森撒欢的跑着,耿炳文淡淡言道:“殿下,常将军,可不是最好的选择。”

说这话,不是耿炳文放马后炮,虽说常森也是将门之子,这半年也算有所历练。但与中山王手把手教出的徐允恭,还是比不了的。

既然,殿下点完了将,为了保全万一,还是让徐允恭指挥弓弩、火炮、火铳队为其压阵。要知道扩廓峪身经百战,可不是白给的。

听人劝,吃饱饭,耿炳文老成持重,经验丰富,他说的话自然是不会错了。朱雄英也点了点头,徐允恭也应了一声诺,领命离去。

随即回了一句:“长兴候,使功不如使过。常森这一口憋了这么多年,这把剑磨的够锋利了,不是吗?”

......

四十门洪武大铁炮开火,赤裸上身的常森,一手持剑,一手持盾,立于阵前。

高声呼曰:“弟兄们,有进无退,有我无敌,自本将以下,前进者重赏,后退者杀头。”

“明军威武,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话毕,不待火炮发完三轮,就带着前锋,抬着云梯冲锋。

即便是箭矢如蝗,滚木礌石自高而来,攻城的前军借助五张云梯当桥,抬着剩余的云梯,冲着城寨冲了过去。

眼见着常森,身先士卒,奋勇登先,耿炳文噗嗤一笑:“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殿下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