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危险,但是万一是一个机会呢?
想到这,汤姆逊匆匆地朝着自己的卧室走去,因为实在太着急,差点被自己卧室的门槛给绊倒了。
走进卧室之后,汤姆逊贼头贼脑地左右看了一眼,才把门给关上了。
汤姆逊以为没有人会注意到自己的小动作,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他所做的一切都被十几米外的一个印第士兵用拍立得给拍了下来。
照片很快就出来了,虽然很模糊,但是能够隐隐约约看到汤姆逊的手里有什么东西。
这个特务躲开众人的视线,偷偷来到了很快会客厅,此时会客厅里只有莫传武一个人。
特务立刻就把照片递给了莫传武,并且给后者指了指照片上汤姆逊伸出去的右手。
“听到他们说什么了吗?”
“太远了,没有听见。”
“他们有人注意到你了吗?”
“应该没有。”
“好,你在这里的任务完成了,过几天会收到陆军部的调令,把你暂时调走,免得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是!”
待这名特务离开之后,莫传武再次拿起了照片,仔细地看了看。
接着,他就推门走了出去。
另一边,汤姆逊回到房间之后,没有立刻把纸条打开,而是放在了桌面上,不知道要不要打开。
说实话,现在的日子并不好过,如果能换一个地方逍遥快活,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做出决定。
但是,换一个地方就真的能逍遥快活吗?
这几个月的时间,汤姆逊确实被修理得够呛,但是他对华殷帝国的实力也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不管是武器装备,还是行事效率,都不知道要比英国人和美国人高出多少倍,如果说发生战争的话,胜利的一方大概率是华殷帝国。
既然这样,自己有什么理由改换阵营呢?就算换了,以后说不定还是要举白旗投降。
想到这里,汤姆逊不禁有点憎恨那个德里克了,为什么要把自己推入这个尴尬的境地呢?
烦躁的汤姆逊坐在桌前,看着那张小小的纸条,内心激烈地斗争着。
几分钟之后,汤姆逊把所有的利弊都反复衡量了好几遍,终于在内心做出了一个决定。
他拿起了那张纸条,从位子上站了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了几声敲门声。
“谁?”汤姆逊紧张地问道。
“是我,汤姆逊大队长。”一个熟悉的声音隔着门板传了进来,差点吓得汤姆逊魂飞魄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