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结束之后,道森城里的白人就行动了起来,在亚伯拉罕等人的授意之下,临时拼凑起了一支部队。这支部队足足有两百人,高矮胖瘦,五花八门,他们自称是道森城的狠角色,实际上只不过是地痞流氓。
他们愿意参加这场战斗,不是因为热爱这座城市,完全是为了利益。
亚伯兰罕打开了自家的军火库,给没有武器的人补足了枪支和弹药;而霍奇森和桑乔则宣称自己会拿出大量的钞票作为赏金。
在武器和金钱的加持之下,这支聚集在广场上的“道森军”士气大震,引得居民纷纷驻足围观,不少好客的小姐还纷纷对心目中的英雄倾诉了爱慕之情,约定入夜就喜结良缘。
人们认定胜利早就已经是囊中之物了。
集结起来的,乱糟糟的队伍没有直接出城,而是围着主干道绕了一圈,接受人们的欢呼。最显眼的莫过于领队的费尔南德斯,他的身高足足有两米,脸上有一道刀疤,他声称那是和一个印第安酋长决斗时留下的伤痕,但是种种迹象表明,那是他和某位有夫之妇偷情时,为躲避对方的丈夫,摔下阳台后留下的印记。
来到道森城之后,费尔南德斯凭借自己的心狠手辣,赢得了亚伯兰罕的信任,成为他的打手头目。
当被任命为道森军指挥时,费尔南德斯志得意满,毫不犹疑就接受了这个差事,不知道以来多少人的眼红,但是但凡那些嫉妒的人愿意多动动脑子,动动眼睛,他们就会发现:道森军的人数不少,但大部分都是城里的小角色,除了自己之外,几乎没有人和亚伯拉罕等人有关系。
在道森军开往城外的时候,临街的一栋两层小楼里,三个人正站在窗边,他们手拿咖啡,躲在阴影中,隔着狭小的窗户,冷眼看着街面上发生的这一切。
“呵呵,这可真是一场盛大的游行。”年迈的霍奇森说道,他是道森城最资深的皮毛商人,来到育空已经三十多年了,寒冷的气候让他备受风湿病的折磨,但是为了生意,却始终没有离开这里。
“是的,那些肯塔基长步枪多么漂亮啊,多亏亚伯拉罕的慷慨。”说话的是桑乔,他是三人中最年轻的一位,不过三十出头,就已经打拼出了一份基业,是年轻人中的佼佼者。
“乌合之众。”亚伯拉罕狠狠地说道,一双鹰眼死死地盯着远去的费尔南德斯的背影。
桑乔敏锐地觉察到了亚伯拉罕对自己手下的敌意,他不禁想起了那个关于费尔南德斯的传言,那个有夫之妇不会是……他没有继续往下想,而是故意说道:“您的这位费尔南德斯可真是一位难得的勇士,要是愿意参军,说不定他能成为一位大名鼎鼎的将军。”
“能活下来再说吧。”
“他们能对付那些黄种人吗?”桑乔其实心中一直有些疑问,因为年纪相仿,所以他和凯恩关系不错,那可是个狠角色,不是那么容易被料理的,这些黄种人说不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呢?
“不管那些黄种人有什么本领,三倍的兵力优势,那些黄种人毫无胜胜算,当然,两败俱伤是最好不过的,到时候,就该是您出场了!”亚伯拉罕对桑乔说道。
“那我这就去做准备,随时为大家效劳。”桑乔做作地说道,转身离开了房间。
桑乔来到楼下,七歪八拐地在泥泞的巷子中走了十几分钟之后,来到了城市边缘的一块空地。
这里还有另一支部队等着他。
和出发的“道森军”相比,这支队伍的人数少很多,只有不到100人,装备也相差无几,但却散发出更为冷酷的杀气。他们三五成群地聚集在一起,但是却没有怎么交流,只是在默默地擦拭着自己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