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
王重率先喊了一声。
李素华的神情连连变换,惊愕、意外、欣喜,颇为丰富。
“秉昆?”
话音中尤带着几分不敢置信,可活生生的人就站在李素华面前,由不得她不行。
“妈!杵那儿干啥呢,外头怪冷了,赶紧进来。”王重赶紧走过去,想把小尾巴抱起来,可这小子年纪太小,记性也没那么好,不过大半年没见,就已经认不出王重了。
赶紧缩回李素华身后,扯着李素华的棉裤,一脸警惕的看着王重。
长而疏的睫毛忽闪忽闪的,明亮的大眼睛里头写满了疑惑,似是在奇怪王重怎么会在他家里。
而且眼前这个高大魁梧的陌生男人,身上隐约间又让他觉得有一种亲近感。
“小尾巴,来,爸爸抱!”
李素华似也忘了刚才的不开心,俯下身子哄小尾巴,指着王重,耐心给给小尾巴解释:“小尾巴,这是爸爸。”
小家伙眨了眨眼,伸手让李素华抱他,对王重还有些警惕。
乌黑发亮的大眼珠子在眼睛里打着转。
“妈妈!”看到了后面坐在餐桌旁的郑娟,小家伙的眼睛瞬间就亮了,挣扎着要从李素华怀里下去,李素华也只把他放了下去。
脚一落地,小家伙就跟只猴儿似的一溜烟跑到郑娟身边,往郑娟腿上爬,郑娟赶紧把他抱到腿上坐下。
“小尾巴不认识爸爸了吗?”郑娟低着头认真的哄着小尾巴,王重走到边上,脸上挂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
“上回爸爸还抱小尾巴骑马呢!”
小尾巴明亮的眼睛里透着思索,似是想起了什么,顺着郑娟的话,对王重喊:“爸爸!爸爸!”
连喊两声,把王重高兴地不行。
小家伙是八一年出生的,到现在也才三岁多点,能跑能跳,能说会喊,就是文文静静的不像男孩。
小家伙年纪小,还不能上学,就只能在家跟着妈妈和姥姥。
不过随着几个孩子都渐渐大了,也不用像以前那样身边时时刻刻都要人看着,白天又上学,郑娟和李素华倒是比以前闲了很多,是以李素华就三天两头的带着小尾巴往光字片跑。
郑娟有空了就会去看看马守常和曲秀贞两口子,给他们做顿饭吃,陪曲秀贞散散步,聊聊天。
就是还不怎么愿意让王重抱。
王重有些遗憾,自家儿子竟然和自己不亲,同时心中不由得感慨,幸好自己没有选择继续留在深城,而是回了吉春,不然的话,再过几年,不说几个小的,就是几个大的估摸着都会和自己越来越生分。
王重初至之时,单纯之时为了完成系统的任务,可当在这个世界呆的久了,和身边的人相处的久了,娶了郑娟,有了孩子,王重的心态也慢慢随之发生了变化。
吉春于王重而言,并非是不可或缺,可郑娟和孩子们,却早已成了王重这段生命中的一部分。
纸醉金迷,恣意放纵的生活确实充满诱惑,金钱和美女于寻常男人而言更是致命。
可经历过一次生死的王重,对这些东西,似乎没了以前的执着。
相较于这些,王重更加倾向于平淡、恬静,和家人在一起的生活。
深圳虽好,纸醉金迷,却非王重所愿。
“一走就是好几年,也难怪孩子和你不亲!”也就是对王重了,李素华才会这么说,要是换了周秉义和周蓉,李素华断然说不出这种话来。
王重也没多想,很多时候,越是亲近的人呢,说起话来就越是没有顾忌,因为彼此都会包容对方,不会斤斤计较。
“妈,说话可得凭良心啊,哪回放假我没回来!去年孩子们暑假的时候,您和娟儿还有孩子们不是还去深城住了一个多月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