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 河谷伏击(1 / 2)

戈麦斯中尉很不满自己长官的决定。

明明就几百个半死不活的泥腿子,十个人凑不出五把像样的枪,在山区和海边已经被饿了个半死,非要自己连夜出发带着人去围剿。

听说是有一队守城的西班牙士兵擅自出城被团灭了。

弗朗西斯上校判断是那帮驻扎在渔村附近的起义军干的,所以决定趁早出门剿匪。

出征大军兵分三路,从三个方向向渔村进发。

说是大军,其实也并不多,千把人,大部分还是留守圣地亚哥港,防止其他起义军偷袭。

按照上校的意思,包围这支几百在起义军中算不上主力的华人部队,一千多号人足够了。

只要把这帮人堵在海边上,他们插翅难飞,就等着下海去喂鱼吧。

而戈麦斯中尉所率领的,就是这三支部队中的一支。

他之所以不满意,还因为弗朗西斯上校给自己派了一名随军的记者。

这名记者名叫加西亚,来自于西班牙,上校要求他记载下自己英勇的军队是如何收拾古巴的反叛军的。

戈麦斯在西班牙的时候就认识这人。

这种人就很麻烦。

一路上废话啰嗦,问这问那不说

你还得保护他的安全,再者还不能做些太出格的举动,防止他回国之后胡说八道。

毕竟,西班牙的军方和自由派政府一直都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戈麦斯和他的部队一大早就拔寨启程,又走了大约三四个小时之后到达了渔村北边的一片河谷。

河流的前方,是一片山坡,上面是丛林夹杂着乱石。

“真特么是一帮蠢货。”戈麦斯中尉下了马,走到河边蹲了下来,用河水洗了一把脸。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挂在天空中火辣辣的太阳,只一秒钟便觉得眼睛疼,赶紧低下了头。

古巴位于热带,全年都是夏天,尤其是在野外,太阳更是让人难以忍受。

“他妈的,一帮老爷躲在圣地亚哥的大宅子里喝酒吃冰玩女人,老子却要到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来剿匪,他妈的!”

戈麦斯一边咒骂着,一边站起了身。

身后的副官听见了他的咒骂,赶紧递上了一个圆滚滚的黄绿色的番石榴。

戈麦斯掏出匕首,一刀削开水果的顶,露出了里面粉红色的果肉。

中尉开始像猪啃食一样啃起了番石榴。

“长官,我们继续前进吗?”递给他水果的副官问道,“这里离目的地应该不远了,没记错的话,和其他两支部队约定的到达时间应该是下午两点左右。”

“急个屁!让大伙儿进丛林休息一会儿,赶了这么久路了。”戈麦斯一边吃水果,一边没好气地回答道,“让他们先打,我们晚点去。”

“中尉,古巴的天气真是太热了。”

名叫加西亚的记者走了过来。

他有点胖,手里拿着一块手绢擦着汗。

“嘿,记者先生,这是没到雨季,如果到了雨季,你会真正见识到这该死地方糟糕的一切。”

戈麦斯斜着眼睛瞟了加西亚一眼,说道。

“反正如果是雨季,打死我也不愿意在这种树林繁茂的地方行军。”

“泥泞的道路,该死的蚊子,还有登革热,感染上了搞不好就得死翘翘,对于像记者先生您这样细皮嫩肉的文明人,很危险的。”

加西亚听出了戈麦斯言语中的揶揄。

他瞥了一眼后者的肩章,阴阳怪气地说道:

“中尉先生,我没记错的话,您之前在西班牙国内的时候,还是一个中士,没想到如今出来转了一圈飞黄腾达啊。”

戈麦斯不但没生气,反而乐了。

他挺骄傲地拍了拍自己的肩章:

“嘿,这你可问着了,我先是去了菲律宾,在那里宰了一帮东亚的猴子,然后才来的古巴,又宰了一帮黑皮的猴子。”

“感谢圣母玛利亚,给了我这些机会,早说宰猴子能升官,我早就申请从西班牙出来了。”

“中尉,嘿嘿,记者先生,你知道这意味什么吗?我手下有四百多号人听我的号令,想当年.”

就在戈麦斯一脸自豪地看着自己的肩上向记者吹着牛皮的时候,他不知道,在不远处的丛林里,还有几个人盯着他。

“这人应该是领头的。”

陈剑秋靠在一棵树后面,放下了自己手中的望远镜。

而在他身边,卡米拉半蹲着,手里举着一杆步枪,枪管架在面前的石头上。

这杆狙击步枪是从罗斯威尔1888改装而来。

罗斯威尔军械厂的工匠们使用电动的冲压机床和冷锻工艺生产出了它的主要零件,并且创新性的在一些地方使用了点焊的技巧。

枪身上安装有可拆卸的半圆形准星护圈。准星可以调整风偏,表尺从100米到2000米可调,每100米一个增量。

同时,枪上还加装了六倍的光学瞄准镜。

和之前那些长度几乎和枪身一样长的瞄准镜不同,这个瞄准镜架比较低,瞄准基线与机械瞄具的瞄准基线接近,而且不影响用桥弹装填枪弹。

而卡米拉此刻也正在通过瞄准镜观察着斜下方和陈剑秋同样的目标。

“是个中尉。”卡米拉朱唇轻启。

狙击枪在手,她又恢复了自己昔日西部顶级狙击手的样子,冷漠而又专注。

“这,能行吗?好像有点远吧?”一旁的何建顺睁大了眼睛。

他倒是能看到河边蹲着两个人,可距离这么远,以他的经验感觉不太靠谱。

卡米拉没搭理他,食指已经放在了扳机上。

陈剑秋拍了拍何建顺的肩膀:

“兄弟,带着人准备进行攻击吧。”

与此同时,他也取下了自己肩上的那杆步枪,同时把bar换到了肩上,避开卡米拉的枪线,向侧前方丛林的边缘走去。

或许是华人士兵们已经落了位,亦或者那个中尉站起身准备离开。

在陈剑秋到达位置后不到十秒钟,一声枪响从身后的林子里传了过来。

卡米拉扣动了扳机。

“.我告诉你,记者先生,不管你怎么用春秋笔法讥讽我,都改变不了一个现实,那就是这次打完,我又要升官了!”

“我”

记者先生的脸色有点差。

他被怼的哑口无言。

眼前这个该死的大兵站了起来,正冲着他满脸嘲讽地笑。

加西亚摘下了自己的眼镜,擦了下汗,然后又戴上了,瞪着中尉。

但突然,他发现中尉讥讽的笑容变得模糊了。

准确的讲,是整个世界都模糊了。

他也听到了一声枪响,然后有什么东西猛得喷到了他的脸上、眼镜上。

世界突然变成了一片模糊的红色。

他感觉脸上的东西热热的。

还有一股腥味。

记者急忙摘下了眼镜。

他发现,一具尸体躺在他的面前,半截身子栽在河里。

一片猩红,从他脑袋的地方扩散开,犹如一条红色的丝带,向着下游延伸而去。

“有埋伏!”

在记者身边,戈麦斯的副官反应很快,一边对着身后的士兵们高声喊叫,一边掏枪准备组织防守或者撤退。

谁知他的话还没说完,脑袋也瞬间爆开了花。

那名副官翻着白眼栽倒在了浑身不能动弹的记者身上,脑袋上流出的鲜血将加西亚的背带裤染得通红。

“厄~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