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中央朝廷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其实很差。
除了四级行政区划本身效率就差之外,地方的第一级行政区划行省的规模过大,权力也过大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元朝到最后都只能算是个草原政权,始终都没有完全控制中原地区,也没有完全融入中原地区,就像传统中原王朝也始终都没有完全控制草原一样。
元朝其实没有必要实行四级行政区划,最多用清朝的三级半模式就能管得过来了。
清朝本来是省府县三级,后来增加了道员这个中间层,是省的派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任职,并不完全固定,类似于现代的专员。
但是现在大明的疆域规模,已经远远超出了清朝和清朝的规模,比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传统神州王朝都已经高了一个数量级了。
大明现在已经跨过了临界点,现在已经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时候。
要么增加行政区划层级,要么再次封邦建国,要么给地方放权自治。M..coM
增加行政区划的参考对象其实元朝,封邦建国的参考有之前的大明或者汉朝。
地方自治的参考对象是朱靖垣上辈子的美利坚。
美利坚联邦之下有五十个州,正常规模的州通常都有几十到上百个县。
德克萨斯州下属的县最多,有两百五十四个。
州和县之间没有中间层级,是事实上的两级行政区划。
美利坚能够维持两级区划的基础,是全面的彻底的原生态的地方自治制度。
美利坚上级政府,是多个下级地方机构协商组成的机构。
下级地方机构是政治的主体。
上级机构反而只是类似协会的公共协调平台的角色。
纽约这种特大城市,是城区的几个县联合起来,设立了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这个纽约市政府根本就不是东方式的府衙。
美利坚的州政府无权调整县的行政区划,除非县本身同意。
联邦政府对州政府亦然。
州与州之间长期存在未定州界,甚至发生过争夺土地的战争。
密歇根州因为早期人少,被印第安纳州欺负,让出了一部分密歇根湖边的土地。
密歇根同时欺负人更少的威斯康星,在湖对岸的威斯康星州开拓的土地中要了一大块。
与此同时,威斯康星还向明尼苏达和尹利诺尹州割地,属实是大湖区的大冤种。
对于这种级别的内战和争执,联邦政府也只能出面调停。
城市和县政府财政破产的时候,州政府和联邦政府也没有救助的义务。
如同企业一样自行破产重组是理所当然的结果。
这种自治传统,其实发源于英国的殖民地管理政策。
殖民地的开拓本身,早期就存在大量的商业化的元素,也存在着多种多样的模式。
除了王室自行开拓的土地之外,商业公司乃至移民自己建设的殖民地,同样为数不少。
英国本土人口又少,英国王室经过了资产阶级革命,权力已经受到了限制。
面对情况复杂而且广阔的殖民地,王室和朝廷都不可能完全直辖。
所以英国主动去适应殖民地的制度,主动推动殖民地建立地方议会,推动地方自治。
但大明的政治传统与英国和美利坚都截然不同。
正在撤藩设省的大明朝廷和皇室,都不太可能愿意回去继续分封。
神州王朝也没有主动给地方放权自治的传统。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朱靖垣突然想到了自己第一期的施政实训其实是乡镇级别。
神州本土不是完全没有地方自治传统。
在世祖皇帝重建大明之前,除了太祖皇帝朱元章在世的时候,历代封建王朝绝大部分时候都是皇权不下乡的状态。
地方上其实是乡绅自治状态。
也就是说,神州传统上也是有地方自治的,只不过是在县级以下。
到了世祖皇帝之后,正式将乡变成了官方的行政级别。
现在的大明实际上已经是省府县乡四级了。
所以现在似乎又多了一条路。
撤销直辖乡,退回到皇权不下乡状态。
朱靖垣稍微动了这个念头之后,就迅速的把它打消了。
皇权不下乡,本质上是统治能力低下,不是不下而是下不去而已。
现在已经能够下乡了,没有自己放弃的道理。
只有皇权下乡,皇帝与底层百姓之间,才能勉强建立起最基本的联络。
才能让官僚体系和民众互相制衡,减缓官僚体系腐化的速度。
所以最终还是要增加行政区划级别。
只不过具体要怎么加,仍然是一个大问题。
朱靖垣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没事的时候就在考虑这个问题。
考虑了半个月之后,朱靖垣最终觉得,这件事情还是得折中处理。
虽然中央或者上级派出机构,很有可能会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变成事实上的地方机构。
但早期确实能够以派出机构的形式运转很长时间。
理论上大明是没有“省级”行政区划的。
例如山东的正式官方称呼,是“山东等处地方”,没有这一级机构。
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三个机构是并立的,而不是名义上不存在的省级衙门的下属机构。
所以在仁武朝之前,大明事实上的三级区划,但名义上是两级行政区划。
现在要做行政区划调整,可以把“省”落实下来,然后在省上面再加“半级”。
虽然原有历史上没有可以直接参考的对象,但是自己可以把出现过类似问题的国家和王朝的解决方案放在一起,整合出针对当前局势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