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突如其来的袭击
临机决断!
这四个字,看起来简单,但却是区分名将与普通将领的分水岭。
有些人一辈子都学不会,有些人天生就会。
而临机决断的水平高低,那又是一道名将与名将之间的分水岭,也同样的,有些人永远做不好,有些人天生就能做到最好。
上天并不公平,有的时候他对某些人特别钟情,给了他们异于常人的东西。
这就是天赋。
如果是水车率领的托纳提乌在此,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执行原定的命令,借着这个机会猛攻利文斯顿。
但是,血狼的修洛特尔军团是另一种风格。
……
没有人能在短时间内掌握战场的所有情况,如果非要搞清楚,战事估计已经结束了。
血狼只用了短短的10余秒钟,便做了在旁人看来无比大胆但是在他自己看来却是最正常不过的决定:
——不用等到下午6点了,现在就开打!
——进攻方向也不是利文斯顿,而是那个小小的北21高地!
如果非要问一个为什么,这就是血狼用鼻子做的决定。
当初他决定奇袭格里芬堡的时候,也并没有什么丰富的情报支持,只是因为他发现格里芬堡附近那几个印第安人部落,突然开开心心地像是过年一样,竟然有模有样地学起了伦敦腔,戴起了宽檐帽,拿起了文明杖——感觉他们马上就要去欧洲了一样!
……
此时的北21哨所,美军已经一只脚踩在了山顶上。
偶尔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枪火只能引起一阵恐慌,随即便是暴雨一般的子弹还了过去,连着那石头和石头缝里的人都打成了筛子。
只需要再过几分钟,汤姆逊旅通往拉马尔山谷的道路将被重新打通了。
不得不再提一下那一片山火,它并没有给美军造成多大的人员伤亡,但是却彻底打消了美军想要绕路的想法。
现在,原本探索出来的那一条绕过北21哨所的山路上,熊熊烈火燃烧得跟铁匠铺里的火炉一样,连北21哨所这高地上,都能感受到炙热的温度。
一个印第安士兵手里高举着冒烟的手榴弹突然从石头缝里钻出来,周围的美军惊慌得四散奔逃。
从远处飞来几颗子弹打在这个印第安士兵的胸膛上,让他像是断线木偶一样乱动了几下,但是他的手榴弹依然高举在头顶。
在漫天的硝烟和山火的浓烟中,这个印第安人士兵竟然笑了一下,露出满口的缺牙。
“乎雅!”
“轰!”
手榴弹在他的手上爆开,在山顶上溅起一团不大不小的尘埃。
但是他最后那一声高呼,却引来了山底下另外一片回应。
“乎雅!”
从山脚下另外一边的山岭里,突然如潮水一般的印第安人士兵冲了出来,直愣愣地撞开了这一支美军的腹部,如尖刀一般径直插上了北21高地。
“乎雅!”
“乎雅!”
一时之间,山林、山石、山火俱都隆隆作响,似乎回应着这股狂潮。
直到北21高地被这一股突如其来的印第安人占领,那声音依然隆隆不绝,竟至于似乎传到了雪山之上,传到了地底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