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一天(1 / 2)

“那就让我被一千条蛇咬死吧!”河狸冷笑了一声,说到。

“好!”

斑鸠当即答应了下来。

并朝着屋内喊到:“鲟鱼和熏鱼,去后山挖一个大洞,捉一千蛇放进去,备用!”

河狸闻言,脸颊抽了抽。

……

这世上从来就没有什么十拿九稳的事情,哪怕是自以为万无一失,可是事到临头总会生出这样那样的变化出来。

后山上的大洞被闲得没事干的鲟鱼和熏鱼连夜就挖好了。

等到天亮的时候,大洞里已经被扔进去了五彩斑斓的一大堆恶心的东西。一千条是夸张了点,但是一百条还是有的。新笔趣阁

斑鸠带着河狸从那里路过,只对他说了两个字:

“第一天!”

河狸咬牙切齿地跟在斑鸠的身后。

“难怪外面的人都说,你不但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王,还是个恶毒残忍的暴君!”

这一天他们从日出等到日落,奥格拉拉并没有来。

红云似乎像是忘记了那天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一样,他大醉了一场,酒醒之后,似乎什么都不记得了。

斑鸠没有逼迫他回部落去‘继承’酋长之位,这让他彻底地放下了心中的负担。

现在,他正没心没肺地和留守的托纳提乌军团战士们比试着力气。

他们找来一张桌子,红云坐在桌子的一边,让托纳提乌的士兵们一个接一个地和他比试掰手腕!

那些瘦骨嶙峋的士兵,那里是他这个营养充足又野性难驯的‘酋二代’的对手。

在他连赢了十场之后,士兵们都将他当做了神人一般,喝彩与佩服的声音络绎不绝。

到了后来,他甚至开始挑战以一敌二的壮举了!

而且他又赢了!

“不是我吹——”

在周围人群的起哄下,红云有些得意忘形地站了起来,一只脚踩在板凳上,手里竖起个大拇指朝向自己。

“——在这片大平原上,论起掰手腕子,我红云说第一就没有人敢说第二的!”

斑鸠刚好走到他的身后。

“红云,你这么厉害你爹知道吗?”斑鸠踢了一脚他脚下的凳子,红云一个趔趄差点栽倒在地上。

红云大怒,嘴里大叫了一声,捏起拳头转身就想揍人。

回头一看是斑鸠,悻悻地松开了拳头,抓了抓自己的后脑勺,梗着脖子,嘴里崩出一句话来:“我爹也掰不过我!”

斑鸠一愣,这二愣子怎这么刚?

“切!”却是河狸冷笑了一声,“你这窝里横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去和白人打啊?我听说在拉勒米堡有一个角斗场,你有本事去那里打,把那些白人统统都打趴下!”

“对!”“去打白人!”“去干他们,红云!”

四周的士兵都大叫了起来。

在他们的眼中,红云力大无穷,又身手敏捷,龙精虎勐。

这些从马德雷山林中跑出来的穷哈哈的士兵,还从来没有见过红云这么厉害的勇士!

虽然说斑鸠部落就是个大熔炉,来自四面八方的部落汇聚于此,其中自称‘勇士’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凭心而论,那都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

他们既没有红云这么高,也没有红云这么壮,吃得也没有红云好。

而且红云的身上似乎自带勇士光环一样,眼神一扫,和他对视的人平白就感觉矮了三分。

“白人都说我们印第安人是废物,红云,你去教训教训他们!”一个士兵说到。

“红云,你要是能去拉勒米堡拿回个金腰带,我以后就服你了!”

“红云,你要是敢去拉勒米堡,我陪你去!”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起哄声中,红云一拳擂在桌面上,哐当一声,将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行了,不就是打架吗?老子怕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