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物燥,小心火烛,注意防盗……”新笔趣阁
“笃——笃!笃!笃!”
“咣——咣!咣!咣!”
刘志和王大有是京城长安县老资历的打更人,打更人又称更夫,通常两人一班,一搭一档。一人负责敲锣,一人负责敲梆,每晚前后需敲五次,每次间隔一个时辰。等敲到第五次,也就是五更天时,鸡也叫了,天也快亮了。
二人口中喊着巡夜号子,拖长尾音,提醒附近居民注意走水和窜高爬墙的盗贼,他们走街串巷地敲梆打锣,仔细听,声音一慢三快,是为四更天(凌晨一点)。
梆子和锣声短促尖锐,在幽深的夜里传的格外远,也格外响。如今夏日炎炎,天气干燥,虽是夜晚,但气温依旧不减,很是闷热,是一年到头来最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即使只是一小撮火星子,也极容易诱发火灾。所以他们这些打更人巡夜,更要打起十二分精神。
二人打着灯笼,摸黑巡夜。
今夜有偏南风,刮来的乌云把月亮都盖住了,导致月色暗淡,四处乌漆嘛黑,什么也瞧不清楚。
“大有,过几日我小儿子娶媳妇,你可要早点来,咱们哥俩好好喝一杯。”刘志胸前挂着十几斤重的竹筒,一手提着被烟熏的有些发黑的灯笼,等在街边。
某处墙根底下刚撒完尿的老汉王大有提上裤子,拾起地上的铜锣跟上来,借着灯笼的光亮,看见自己这位多年合作的老伙计脸上怎么也止不住的笑意,一时打趣道:“咦?你家那三小子竟然能找到媳妇?可真是不容易,也不知是哪家的姑娘瞎了眼睛……”
“你嘴里就不能说几句好听的?”刘志听罢也不恼,只是用打梆子用的短棒,往王大有身上狠狠戳了两下,以表自己的不满。
王大有来回躲闪,摆摆手笑道:“好了好了,别闹……到时一定去一定去,我还得备份大礼给我侄子哩。”
娶媳妇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更何况还是老伙计的儿子娶媳妇,他怎么也得去捧场,讨杯喜酒喝,顺便还得送上一份大礼。
王大有性子跳脱,相反,刘志沉闷。
二人在一起巡夜这么多年头,从未出过差错,不过打更人的工作内容还是比较沉闷的,时常要熬一整夜。
长夜漫漫,除开报时,提醒居民走水防盗,二人便喜欢东扯一句西扯一句,给自己找乐子。
要不然一整晚非得憋疯不可。
这不,刚说完儿子娶媳妇的事,王大有不知怎的,把话题引到一个多月后,中秋之夜的花魁大赛上。
“楚国来的花魁,模样比咱们离朝的更好看。”王大有一脸痴汉像。
“你就吹吧,你瞧见过?”刘志撇眉不相信。
别看王大有整日把各种女人挂在嘴边,但实际上,王大有还是老光棍一条,刘志都为他的后半辈子愁的慌,连养老都成问题。
王大有竖起大拇指,拍拍胸脯,自信道:“我当然见过,上个月楚国花魁的车队进京,我刚好在街上闲逛,恰巧一阵风吹过,车帘子被吹开,花魁那长得叫一个水灵……别说,楚国的女人小巧可人,眸中像是有水花似的。”
“有个词怎么说来着……叫,叫惹人怜爱。”
“啧啧,那模……哎呦!”
话还没说话,刘志便只听身边的王大有突然惊呼一声,跌倒在地。
刘志打着灯笼照过去,笑道:“怎么连路都走不……不不不……”
声音卡在嗓子眼,刘志瞳孔骤然一震,嘴皮子上下打颤,话都说不利索。
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在地的王大有,还没意识到具体发生了什么,瞧刘志一张枯瘦,满是皱纹的老脸一副见了鬼的模样,一时好笑指着他:“你吓唬谁呢?”
刘志伸出手,哆哆嗦嗦地指着王大有脚边。
脸上害怕神情溢于言表,若不是身边有人壮胆,他怕早就被这幅场景吓跑了。王大有看刘志的模样不像装的,立马正经起来,拉过灯笼往自己脚边一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