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 董卓之死(1 / 2)

不同于董卓的怒火中烧,此刻的吕布,得意非凡。

经过白荷的诉说。

吕布方才记起来,他与面前的美人,曾经便是相识。

大约在几个月之前,董卓迁都,南匈奴族人肆虐,吕布为并州大将,曾经与麾下的战将张辽,庇护了一些官宦的家卷。

想来面前的白荷,便是其中之一。

少女眨动一双会说话的眼眸,满含柔情的凝视在吕布的身上,道:“妾身铭记将军大恩,感怀五内,今日相逢,实属天公相赐,予妾身以机会报将军之大恩,请将军稍待,荷略备薄酒,以待将军。”

“这个……”

吕布虽然惊喜,但是并非失了神智。

心中深深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郿坞说白了,就是董卓为自己建造的另外一个皇宫。

他吕布不过是董卓麾下的一员战将,怎能在董卓的宫殿之中,与董卓的小妾相会?

若然被人见到了,岂是开玩笑的?

吕布迟疑不决!

白荷的脸上露出了无比鲜艳的笑容,执吕布之手道:“闻将军乃是大汉第一名将,威震天下,凡天下之英雄,莫敢仰视,何如此畏惧董将军哉?”

吕布、白荷,面带笑意,以手相挽,神态无比之亲密。

正在这个时候。

董卓从外面赶了进来,一眼即观看到了白荷与吕布相互拉扯的动作,不由得怒火中烧。

当此之时,董卓也顾不上自己的武艺根本不是吕布的对手。

愤怒之下,抽出宝剑便向着吕布冲了上去。

吕布大惊,慌忙抬起方天画戟招架。

董卓乃是大汉有名的神将,武艺不在孙坚、祖茂等人之下。

吕布更是再世神魔!

只是,此刻吕布乃是董卓之义子,为人子者,怎能与义父相争?

董卓在满腔愤怒之中,出手便是全力,一刺一挑,莫不是有分川断海之威。

吕布只能够全力招架!

不过三个回合,吕布暗忖:“此刻,董卓正是怒火中烧的时候,不论我说什么,他也不会相信,何不先行撤走,等候白荷解释清楚,再行回来。”

吕布心念定下,挥戟拨开董卓的宝剑,转身便走。

董卓急忙从后面赶来,却哪里能够跟得上吕布的速度,一剑砍在门板之上,不由更加的愤怒。

转身回到殿中,怒视眼前的女子,一双铜铃般的眼睛,似乎有熊熊的火焰燃烧了起来,董卓剑指白荷道:“好一个贱人,竟然敢私通吕布,致我董卓于何地,置我董卓麾下二十万将士于何地?”

白荷大惊,掩面哭泣道:“将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妾身未入郿坞之时,便因蒲柳之姿,而受到吕将军的觊觎,他是军中大将,武艺高强,妾身不过是弱女子,怎能相抗,请太师明鉴!”….“当真如此!”

董卓将信将疑。

白荷哭诉道:“当然如此,岂有其他?”

董卓此刻,对于吕布早已心存偏见,听了眼前女子的描述,分毫不疑有他,对于吕布更加不满。

急忙召李儒前来询问:“欲杀吕布,当有何策?”

李儒大惊,非但没有进献诛杀吕布的计策,问明缘由之后,反而请董卓将面前的女子赐给吕布!

董卓愤然大怒!

并没有同意李儒的建议,但是,却也意识到吕布的价值,忍气吞声,将这一件事压制了下来。

吕布回到府中。

与陈宫、王允说起此事。

两人无不是忠心汉室,一力蛊惑,吕布反复思忖之后,终于下定决心,愤愤不平的道:“大丈夫岂能郁郁久居于人下?”

吕布选择谋反,共有三桩原因。

第一桩原因,是自己声望已足。

之前尊董卓为主,不过是因为声望不足的原因,不足以为天下人所信服。

恐怕百姓多有议论!

此刻,以他吕奉先的名声,天下谁人不知?

何必在区居于董卓之下?

第二桩原因,是谋士陈宫的出现。

以往吕布号令并州大军,全凭一身之勇,虽然武功绝世,兵强马壮。

但是,吕布也深深知道,自己麾下并没有能够治理天下的人才。

即便是得到极大的权势,也并没有能力去治理。

现在得到了陈宫,那就一切都不一样了。

陈公台之能,足以帮助他吕布治理偌大的基业。

第三个原因,还是因为美女的原因。

吕布与董卓一样,都是出了名的好色之徒,一女岂能侍于二夫?

吕布反复思索,有这三个原因,必杀董卓!

派遣心腹前往宫中求取天子诏书。

当日三人便得到了诛杀董卓的命令,反复谋划之下,已有了万无一失的计策。

董卓新得郿坞,只顾与美人享乐,分毫没有半点的警惕之心。

三个月后,驾车返回长安北宫,面见天子。

方进宫门之中,便见到两队兵马从左右冲杀了出来,董卓吃惊莫名,骇然失色道:“尔等何人,可知道我董卓乃是当朝太师?”

王允手执宝剑,大叫道:“我等要诛杀的,正是你这祸乱朝纲的奸贼。”

董卓大怒,挥动宝剑前来与王允相争。

董卓乃是神将,即便面对千军万马,也是怡然无惧,反而更有一种睥睨天下的威风和煞气,源源不断的散发出来。

王允以及麾下的将士全部都露出了骇然的神色。

正在这时。

吕布手握方天画戟,从王允的身后闪了出来。

董卓见了吕布,不惊反喜,放声大笑道:“奉先我儿何在?何不为义父除此叛贼?”

吕布大喝道:“奸贼董卓,死到临头,尤且不知,我奉天子诏书,前来杀你!”

话音落下,吕布一马当先,手中画戟划过一个无比玄奥的弧度,直直的向着董卓的面门落了下来。….董卓大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