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码再活一年,等阙黎在朝中站稳脚跟。
荆欢漫不经心想着,撩起袍角,上了回国师府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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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镇南大将军班师回朝,吴小将军和阙黎同他一起回皇都。
皇都街道两旁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茶楼酒肆也站满了人。
挎着篮子的平民百姓从篮子里拿出自家长的瓜果蔬菜朝将士们抛过去,口中说着赞美之词。
世家子弟手持折扇,面对此情此景忍不住作诗一首,引得满堂喝彩。
出生于权贵之家的闺阁少女们抛却了羞怯矜持,站在窗边看着英气勃发的将士们,不禁羞红了脸。
六年征战,镇南大将军早已两鬓斑白,黝黑的脸上布满皱纹,一道深刻的疤痕横在右脸上。
他穿着黑色甲胄,一双虎目炯炯有神:“时隔多年,老夫再次回皇都,竟生出物是人非之感。”
快要到而立之年的吴小将军朗声大笑:“皇都还是那个皇都,只是将军近十年未归,近乡情怯罢了。”
吴小将军这番话说到了镇南大将军的心坎儿上,他无所可否,感叹一句:“皇都的百姓可真热情啊。”
吴小将军笑着看向一旁策马同行的少年,挤眉弄眼道:“其他人我不知道,楼上的那些姑娘,可都盯着十三皇子呢。”
阙黎正想着事儿,听到自己被点名,转眸瞥向吴小将军,无奈一笑,清隽俊秀的眉眼自带三分笑意,露出两个酒窝。
耳边传来一阵风声,阙黎下意识侧身避开。
一粉色的荷包擦着阙黎的银白色甲胄落到地上,马蹄踩到上面,留下一片污痕。
像极了豆蔻少女的一颗芳心,被踩得七零八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