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6章 吕宋制度(1 / 2)

对于吕宋以后的制度,朱由检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在听取众将建议后,朱由检感觉和他的想法有不少相似之处,于是定按原计划实施。

朱由检毕竟是有金手指的皇帝,心里有了想法后,就会让系统按照他的思路整理出一份材料。

首先是吕宋治安问题,如果想把吕宋经营好,安全的环境必须放在第一位。

从即日起,开始严格统计吕宋人口和户籍,有多少原住民,有多少华人,有多少各国驻吕宋商人和外交官员。

所有在吕宋的人员,必须全部登记在案。

人口户籍统计出来后,开始给原住民和在吕宋居住超过三年的华人,统一发放身份证。

而那些经商的华人和外国人,必须要办理居住证。

前来吕宋办事和经商的人,在进入吕宋港口后,必须要去入境处登记。

大明并不限制他们来往,但都要有身份证明,没有任何身份证明的,不允许进入本岛。

大明驻吕宋都护府,会在旁边一个小岛安置他们,不会让他们漂泊在海上无处安身。

无论什么人,只要进入吕宋,都必须遵守吕宋法规,不然将会被治罪,轻者送锡兰挖矿,重者依法砍头。

为了防止土著被人煽动作乱,决定对他们进行编制管理。

原住民十户为一组,十组为一村,村里设村长一个。

十个村为一镇,镇上设镇长一个,主要负责管理他们。

村长有事需要向镇长汇报,镇长有都护府地方官员直接管辖。

另外,每一组十户人家要相互监督自管,如果有一户犯重大错误或者背叛大明,十户人家会被诛连。

如果想免除罪责,他们要在第一时间向村长反应情况,不然同罪论处。

在大明管辖下,只要你老老实实听话,不但没有人敢欺压你,还会分田地果园给你。

每年收成除了上交的税负外,剩余收入足够他们维持生活。

家里有劳动力的,还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挣钱,这部分不需要交税。

东南亚农作物都是一年两熟或者三熟,产量很高,根本不会挨饿。

分田到户后,剩余土地果园等,大明会建立农场。

既然吕宋已经纳入大明版图,朝廷不会像殖民地一样肆无忌惮征收他们的人头税,导致民不聊生。

所有税收都和他们的农作物产量挂钩,不会增加多余税负。

吕宋渔业资源丰富,都护府会建立捕捞队,把捕捞队捕捞的鱼获送往大明售卖。

这部分收入除了工人工钱等开支外,主要部分上交都护府。

农场收入也一样上交都护府,都护府要精打细算,不能随意浪费,严禁贪污腐败。

所有收入和税负,除去开支和工钱军饷外,大部分上交大明国库。

以上是对吕宋土著户籍,以及生产生活上税负制度管理。

在吕宋的商人,无论是华人还是其他国家商人,只要在吕宋经营,都要向都护府缴纳商业税收。

商业税负暂定为营业收入一成,其中包括在吕宋经营的庄园,以后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成立大明银行吕宋分行,主要用于龙币兑换和存款贷款业务,这个方法制度和大明本土一致。

在吕宋的所有人,无论是土著华人还是外国人,都必须使用大明龙币,三个月后,其他钱币不在流通。

在银行建立之日起,在吕宋的人和居民要尽快兑换龙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