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阵斩胡虏(1 / 2)

白龙江谷道沿河蛇行,蜀军据守的石门一带,更是易守难攻。

骑兵在此交锋,鲜卑人惯用的迂回战术根本无用,赵广的五百骑兵只要正面撕杀不落下风,魏军骑兵能做的就只有以命换命,一点点的消耗蜀骑的实力。

两军对垒。

赵广一马当先,与祼骑的鲜卑人、羌人相比,汉军将校已经开始将马鞍、马蹬作为骑兵的标配,负责打造马蹬的工匠也被汉王朝当作军中重要的机密,而随着东汉的消亡,马鞍、马蹬技术被游牧民族掌握,也只是时间问题。

“胡虏,死!”随着赵广的大喝,强川口的狭窄山道上,蜀军的褚黄色旗帜与黑色的魏军旗帜猛烈的撞到一起。

渴望已久的亮银枪发威,刺入一名秃发骑卒胸腹,沥血的枪头穿刺而出,伴着垂死士卒痛苦的呻吟。

赵广率一队羌骑在先,马承另率一队弩骑在侧,短短一刻,秃发鲜卑冲在最前的数十人已经落马,近攻、远射,装备了连弩、披甲的蜀军在与几乎无甲的秃发部落士兵交锋中,优势尽显。

秃发树机能身高八尺有余,年纪不到三十,因长年食肉的缘故,身躯粗壮有力,两臂使将开来,在秃发部中难有对手。

更难得的是,树机能还是鲜卑部落中少有的智谋之人,在一众鲜卑首领对魏国征召令阴奉阳违时,秃发树机能看到了其中的机会。

这是向中原民族学习的好时机,精制的铠甲、锐利的兵器、行军布阵的战术、还有对阵时的谋略,这些都是鲜卑人称霸草原的急需。

“闪开,快闪开!”秃发树机能急声大叫,眼眸赤红,麾下勇士一个又一个被挑落,让他心头大恨。

听到首领叫喊,秃发部士兵连忙躲闪,实在避之不开的,不得已跳入白龙江中,却不想河水湍急,不会水的秃发士兵双手挥动几下,即被江流卷入中心不见踪迹。

“南蛮子,去死吧!”终于冲到阵前,秃发树机能大叫一声,挥起狼牙棒砸向一名蜀军骑卒,巨大的棒影下,蜀骑被砸中头颅,顿时倒于马下,秃发鲜卑人一时士气大振。

狼牙棒,说起来威猛,实质上是充满了不规则尖刺的铁疙瘩,这玩意丑陋之极,本是工房的残次品,在流落到草原之后,被崇尚力量的游牧民族视为战争利器,但凡部落中的勇士,无不以拥有一杆狼牙棒为荣。

“杀!”赵广大喝一声,迎向树机能。面前的鲜卑人,不过是魏军前哨,唯有斩杀敌将,尽快的杀散这些异族,才能振奋蜀军的士气,将领单挑的时候到了。

“死!”秃发树机能的心思也是一样,对面的蜀将已经杀了数个鲜卑勇士,秃发鲜卑继承权的争斗,和中原王朝不一样,唯有实力才能登上单于之位,在伐蜀之战中损失太大,对树机能来说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秃发树机能高举狼牙棒,冲着赵广准备砸落,却不想赵广于战阵中早辩得风声,引马侧身,百鸟朝凤枪突然于斜刺穿出,直奔秃发树机能的咽喉。

这一式反刺赵广此时使来,熟练之极,速度、灵活、准确均在上乘,这与他以往的表现大有不同,瞅准的正是树机能力使中途无法回撤的紧要时候。

砸,由上而下。

刺,由后往前。

相较威胁来讲,刺给予人的惊惧更甚。

秃发树机能躲无可躲,眼中枪尖越来越近,无奈之下,急扯过一名鲜卑士卒挡在身前。

枪入躯体。

带起一团血雾。

秃发树机能方自庆幸,却不想下一个瞬间,赵广右手向前一送,肩部发力,朝凤枪竟又长了一截,枪身利用战马的冲劲,透过死亡的鲜卑士兵身体,直刺入树机能的颈项。

“噗!”枪入骨骼,带起残碎的皮肉。

秃发树机能顿觉大痛,锁骨处的剧烈搐动让他再也挟不住马匹,赵广拔枪而出,温热的血从树机能前襟溢出。

“啊——,啊,啊!”秃发树机能滚落马下,不禁失惧大呼,枪穿人葫芦,这霸道的枪法让他惊憾莫名,这赵姓蜀将如此厉害,为何之前未曾听说有何战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