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雷的威力比白梧桐想象中要强一些,演武场的士兵却激动地手脚都在打颤。
拥有这么强大的武器,别说防御凌国进攻,就是拿下凌国,也轻轻松松吧。
将士们看向白梧桐所在的方向,由衷地敬佩,也由衷地感激自己当初选择了了留下。
不然, 说不定有一天,他们就会死在这些威力惊人的手雷下。
本以为手雷就是最惊人的武器了,没想到,过了几天,回到巴野训练基地的他们,又人手得到了一把突击步枪。
不同消耗就没了的手雷, 突击步枪将成为他们的随身武器。
威力虽然不及头子手雷大,却射程却是投掷手雷的数倍之多。
只需要将子弹上膛, 瞄准敌人, 几百米外也能让敌人一命呜呼。
在敌人人数众多的时候,即便没有准头,随便扫射也能使其死伤无数。
手雷与突击步枪的组合,完全是战场上无敌的存在。
士兵们摸着枪杆,只觉得安全感十足。
陆业已经受过枪支训练的指导了。
抬枪,上膛,瞄准靶心,扣动扳机,动作一气呵成。
“砰——”
陆业正中靶心,而靶子的位置竟然长达五百米。
大家知道突击步枪能射这么远,但是亲眼看到射了几百米,心内的震撼还是无法言说。
手持突击步枪的陆业,因强大的后坐力双手微麻,透过射穿的靶子,却仿佛已经见到了一个即将崛起的军事帝国。
他内心激动久久难以平息, 看向身后鸦雀无声的将士们, 振臂一呼,“效忠女帝!”
将士们心潮澎拜地大喊:“效忠女帝!”
效忠女帝是看得见的光明未来,即便南疆的总人口现在才只比凌国皇城多一些。
他们也相信,他们逍遥国势不可挡。
将士们的训练热情高涨,很多好男儿听说了突击步枪的威力,甚至还主动想要参军为国效力。
白梧桐趁机选拔了一些出色忠诚的将士,新来的百姓则笑道:“头一次看到参军还这么积极的。”
军力再强,也有死人的时候。
以前炎国未灭的时,百姓们最怕就是官兵来村子里抓男人服兵役。
这一去,十之八九,都回不来了。
刚训练回来的士兵则道:“你是不知道咱们逍遥国有多厉害!凌国的那些小兔崽儿来了,一准吓尿,哭爹喊娘!”
新来的百姓们暂且只想安安稳稳地赚钱,过点儿小日子,摆摆手,“再好俺们也不去!”
士兵当即嘚瑟一笑,“你们想去还去不了,现在当兵要求可高了,不仅要看身高,还要大夫检查身体, 最重要的是, 一个月给五两银子的月钱!文化程度越高,经过测试的男人,一个月的月钱最少有十两呢!”
“十两?”周围人眼珠子都瞪圆了。
一个月十两,一年岂不就是一百二十两!
天,当兵怎么比当官还值钱。
要是他们也能被选中,岂不一年就能买下两套公寓了!
“真的假的,会不会不给银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