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向二(2 / 2)

对于一个从小从军的少年来说,有什么是比一匹马一直陪着自己更开心的事情呢?

拍了拍马颈,有同袍又凑了过来:“向二,之前在凉州,你说你杀了十二个吐蕃骑兵,真的假的?”

“是十五个,”向二认真的看着同袍,“我记得清楚,因为队正他们十二个人都死了,我说了要为他们报仇,还多杀了三个。”

“十五个?净他妈吹牛,看你这身板,一对一都够呛。”

向二没有去争辩什么,他又摸了摸,拿出个炊饼吃了起来。

雨水泡炊饼,不解馋但是填肚子,他有种预感,树木越来越稀疏了,可能就要出林子,外面就是吐蕃的草原,到时候他不想浪费任何时间进食。

吐蕃人很凶残也很狡猾,喂战马盐饼就是向二跟吐蕃人学来的,这样战马耐力会更好,跑的也会更快。

凉州一战,身为斥候的向二所在的那个斥候队全部战死了,最后只剩下他和队正逃回来,在兰州外的荒漠上,队正为了引开那队追击的斥候,等向二到了兰州也没见到队正的身影。

多半是死了,打仗就是这样,总要有人死,不是吐蕃人就是大唐人。

自古打仗斥候交锋最是危险,能当上斥候的,多半都是军中的矫健人物,既要机警,还要个人武艺出色,战场消息是靠人命和鲜血传出去的,而有时候斥候送到的消息甚至能直接改变战争的走向。

而且两军相交,最先对上的就是斥候,这种小规模骑战,往往都是随着一方直接死绝才能结束,所以能被选中当斥候的人极少,能活过几场战争的斥候就更少了。

向二就是个天生的斥候,而原因也很简单--他曾经被掳去草原上放牧,只不过去的不是吐蕃,而是突厥。

草原上从来都缺人,所以边境常有部落进行人口贩卖,要不然就直接动手抢,向二的家本来离边境就近,那一年突厥人实在是穷的没办法,草原上闹了灾,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进大唐抢了一把,就把年纪还小的向二掳了回去。

也得亏是年纪还小,没过马背,不然他大概就会和他爹娘一样,被砍死扔在那条烂水沟里。

草原上的那几年很难熬,可向二成了那一片最好的牧民,他的马技比在马背上长大的突厥人还要熟练,他只需要看一看马就知道该怎么才能把它养的肥肥的。

突厥人对他很满意,打骂欺辱没有少,但还是给了他一些相对于其他奴隶的自由,终于有一天,向二抹了喜欢和他一起玩的那个部落里的女孩的脖子,一人双马跑回了大唐。

在他看来,打吐蕃打突厥都一样,只要是能砍死蛮子,去哪儿对于他来说都无所谓。

炊饼啃了一半,军令传了下来,作为前军的兰州骑兵们纷纷开始整顿准备行军,向二也把炊饼收进怀里。

七分饱,还不错。

他摸了摸自己取了名字的战马,看着草原的方向眯了眯眼:

“反正也多了三个,干脆多砍一点,两个人头祭一个,合理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