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奈何为女子(1 / 2)

堂屋内,太史慈有些尴尬看了眼张茉,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母亲前脚刚离开,他后脚便跟着走,似乎有点欲盖弥彰,可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真觉得很不合适。

这几日,他闲暇时多在谷中溜达,无论男女老少,说起阿茉无不崇敬爱戴,能让所有人都喜欢,可见她人品之贵重。

他也听说了去年发生在谷口之事,为救万余老弱,亲自领兵出寨杀敌,差点命丧麴义箭下,还有杀匈奴、鲜卑,救回众多汉民,这一桩桩一件件,足可说明,阿茉之仁义胆识,远胜当世多数为官为将者。

还有她捣腾的英格兰长弓、甚至马蹄铁,皆是他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甚至于对阵型,她也懂得一些,最近又开始让辅卒试着操练什么鸳鸯阵。

以十一人为阵,最前一个举旗队长,后方对称列有一长牌、一藤牌、二狼筅、二长枪、二镗钯和二弓弩。

鸳鸯阵的士兵不需要像斩马刀手和长弓手那样,必须要有十分强壮的体魄才能入选,寨中辅卒即可操练,各种兵器分工明确,每人只要精熟自己那一种操作,熟练配合,对付三四倍多的敌人,也可轻易取胜。

金鹰卫骑兵、长弓手、鸳鸯阵队,他觉得,如果能把这些人数扩到五万左右,几乎可无敌于天下。

这般忠义礼智信齐全的明主,天下少有,若是男子,他定肝脑涂地效忠,可惜为女子,又挂名黑山贼寇之下,要让他为贼,实是为难。

太史慈轻叹口气,又瞧了眼阿茉,自家母亲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他其实是知道的,但他有自知之明,这样优秀的女子,绝不是他能肖想的。

正想找什么借口离开,张茉先站了起来,“子义兄,你坐会儿,我去帮阿母摘菜,晚上把安仁他们也喊来一起吃饭。”

张茉又不是傻的,知道方氏的意思。自己是想留住太史慈,但绝不能用感情来欺骗,这是她的底线。

“阿茉……”

张茉刚走到门口,太史慈在后面叫住她。

他走近两步,犹豫了一瞬,开口道:“阿茉待我母之心,慈甚为感激,只是……我本为避祸而来,待时过境迁,还是要离开。你待我母如寨中其他妇人一样即可,不必特殊照顾,等新屋舍起好,便让母亲搬出蓦然居。”

阿茉想招揽自己,他是知道的,既然不可能留下为贼,还是先把话说清楚,省得将来要走的时候她难过。

“我知道,子义兄能帮我训练弓手,我已感激不尽,不敢强求其他,来日你若有更好去处,自去就是,现在只当我们是雇佣关系,你为我训练长弓手,我付你酬劳。”

她停顿了一会儿又道,“至于我待阿母好,开始诚然有几分拉拢你之意,但数日相处下来,她把我当女儿疼爱,我也是打心底里喜欢她。不怕你笑话,我其实最想做个寻常人家的小女儿,腻在母亲怀里撒娇……”

能做个无忧无虑、快快乐乐的小女子,谁还愿意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去年麹义兵临城下,月前关口抵御胡人,她是真的怕得要死。

太史慈不解地看着她,“你其实不必如此,我听安仁说,王家待你如亲生,却为何要在此招纳贼寇?回家好好做个世家女不好吗?”

她沉默,不说太史慈,便是安仁、许褚他们也不太理解她为何要这样辛苦。

她这人其实很懒很没志向的,否则前世也不会报个最冷门的考古专业,她只想毕业后去博物馆安安分分当个解说员。

大学寒暑假时,大家都是拼命往社会上兼职混经验,她却跑去学校图书馆兼职个图书管理员,每天整一整书,滴一滴借书的、还书的,其他时间就是埋头看书。

这一世,她若快快乐乐做个小女儿,不做不管任历史按照既定轨迹发展下去,王家是要被灭门的。

王允待她如亲生女儿,王家三位兄长也是真心疼爱她,就连两位新入门的嫂嫂也对她极好,她如何能看这么好的一家人他日命丧叛军刀下?

招兵买马的真正理由,她无法对任何人说,想到这儿,张茉突然觉得有点难过,说阿米娜孤身一人在这陌生的地方,自己又何尝不是?

午夜梦回,她以为自己还是校园里那个无忧无虑的张茉,每天三点一线,没有任何烦恼忧愁,可醒来却发现一切都只是梦……

梦醒了,她还是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在这个乱世挣扎求生!

“我必须做这些,没理由。”她勉强笑了笑,转身走出厅门。

这一抹无奈又酸涩的笑刺痛了太史慈眼眸,虽不知她为何必须这样,但他能感觉,她此刻的心情很沉重,甚至……很失落。

看着她走远的背影,太史慈有些自责,自己方才是不是太过分了?阿茉或许只是觉得跟母亲投缘,只是想有个长辈关怀,可他却提出让母亲搬出去,说出如此生分的话惹她难过。

梅香八卦地看了看有些懊恼的太史慈,再看看往田埂走去的阿茉,终于放下心,看来阿茉心里还是记着吕恩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