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巧节很快来临!
在这一日,不夜城的长安,远不如渭水热闹。
杜荷、长乐坐在了宽敞的马车中,顺着通往渭水的大道前进。
杜荷穿得是一身的蓝色的武士服,衣服是武媚娘为他装备的。武媚娘对于他的喜好了如指掌,知道他喜欢宽松休闲,方便行动的衣服。武士服也做了特别的改良,不是胡服也不算文士服,有几分休闲服的模样。
杜荷洒脱、随性,配上这一身武士服,充满了少年郎青春乐观,但是在气度上他又有着老成稳重的感觉。事实也是如此,虽然杜荷干了不少的事情,但实际年岁始终是一个二十岁的少年,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然而他的真实年岁,却又不只是二十岁。上辈子作为教师的杜荷,有着一股能够让学生信任的稳重,这种由时间累积起来的稳重是无法改变的。杜荷就像是一个少年与中年人的混合体,既有着少年的魅力,也蕴涵着一股中年成熟的魅力。
至于对面的长乐,杜荷唯有用十个字来形容。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她的存在就是造物主的神奇,出于自然的鬼斧神功。几乎完美的脸庞,有着让天下女子,自行惭愧的魅力。
今日她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配以云状的发髻、翠绿的簪钗,天上下凡的仙女,亦不外如此。
两人坐在一处,正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不过目前这对夫妇脸上都带着苦笑,皆是无可奈何的表情。
做一个男人难,做一个好男人更难,做一个多老婆的好男人更是难上加难。
杜荷最初的打算是带着三位夫人一起去渭水放河灯,哪知李雪雁、武媚娘根本就不买账,说什么才不稀罕挤在一起放什么河灯,两人结伴抢先一步出门了。也不知两人去处,只好与长乐一起。
李雪雁、武媚娘自有打算,倒不是真心不愿与杜荷放河灯,只是三女挤在一起,任何人都不是滋味,索性分开选择。唐朝娱乐性节目不少,七夕乞巧节之后,是八月十五中秋节,中秋节过后又有九月初九重阳节,与其这些节日拥挤在一起,不如一人一天的分配,更有意义。
长乐怀有身孕,暂时行动自如,过个把月就只能呆在家中了。故而这一次的机会,让给了长乐。
至于她们一起种生求子去了。
种生求子也是七夕的习俗之一,是未孕女子信奉的一个求子习俗。
杜荷拉开车帘,道路两旁布满了手拿河灯的亲年男女,他们成群结队的往渭河行去,一路上红通通的一片,皆是喜庆。
“不想了!”杜荷拉了长乐一把道:“雪雁风风火火的,但媚娘行事稳重,有她在,料想也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别辜负了这大好时光……来,长乐,你看,那河灯怪是不怪?”
他怪异的指着一个黄发碧眼的外国妞手中拿着的河灯。也许是西方人与东方人的审美观不一样,东方人的河灯,小巧漂亮,简单优美,而那外国妞手中的河灯却是一只大乌龟,那**上点着一根蜡烛,让人心中存有一丝恶意。
“噗哧!”一笑,长乐也为那大大的乌龟给逗笑了,不过这个时候,还没有**的真正解释,她自然不知杜荷心中的恶念。
看着一路上嬉笑的人群,长乐羡慕道:“原来河灯是要自己做的,也是啊,不是亲手做的,就没有意义了。”
杜荷笑而不语,来到渭水河畔。
夜色已深,但渭水河畔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游人,大多都是青年男女。再不然就是各处赶来的摊贩。长安作为天下最大的都会,人口高达百万。这种盛宴集聚数万人的情况,那是常有的事情。
即便在这数以万计的游人中,杜荷与长乐的存在都是鹤立鸡群的,尽管长乐准备了面纱,奈何区区纱巾实在无法掩盖那绝世容颜。
若非名花有主,以唐朝开放的风气,此时此刻长乐怕是早已受到了各类少年俊杰的邀请了。
杜荷目光在河畔来回搜索,突的指着离渭河甚远的一处地摊,道:“你看……”
长乐眼睛一亮,那郁郁的表情不在:那是一处毫不起眼的小摊子,客流量也是不大,门可罗雀。因为他们卖的不是已经做好的河灯,而是用来手工制作的一些做河灯的材料。
这正是他们所需求的。
摊子的主人家是一对已经上了年纪的老夫妻,都上了六旬之龄,对于没有生意,也没有任何的报怨,只是笑着看着河滩上嬉闹的年轻一辈。
长乐心知丈夫体贴,早已想过这种情况,暗自里给了他一个媚眼。
杜荷心中一荡,拉着她的手,走向那小摊子。
七夕年年有,然而这却是杜荷过的第一个七夕。前三年,不是因为战事,便是身负重担下了江南,都耽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