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吃着火锅唱着歌(1 / 2)

4月29日,李自成于武英殿登基。

翌日,率军出城,往山西、河南分两路撤退。临行之日,杀吴三桂一家大小34口,曝尸屋顶之上,意为死无葬身之地!

前明太子、永王、定王,以及一干勋贵皇亲,皆被屠戮殆尽!

又在城内放了一把大火,尤其是内城三大殿,付之一炬!

能带走一律带走,带不走的也不能便宜了建虏!

昨日还满城欢庆的北京城,今日却又成了人间地狱。

……

这一日,晴。

济南府往北80里处有一条土河,土河绕过禹城,在城南堆积出一处三角洲。

此时禹城已经破败,城中只有野狗狐鼠成群。

从北边的方向上来了一队人马。流民不像流民,军队不似军队。

说他们像流民吧,可先头那几个军爷却都背着火铳,一身衣服整整齐齐,那料子一看就是苏州的机器才能做出来的好货。

可要说他们像军队吧,那队伍后面跟着一群乌泱泱的扶老携幼的人群,分明是再清楚不过的流民。

而且他们还有马,虽然拉着车,但是那马一看就是战马,可比普通的马大多了。

这一幕倒把出来踏春的郭庆给看迷惑了,骑在枣红小马上,伫立在小山头,远远地看着就再也挪不开眼睛。

“小姐,咱们快走吧!”一个满头白发的老卒牵着一匹老马,手里提着一根六尺长的短矛,走了上来。

老卒爱惜马力,能自己走路的时候绝不骑马,这一路行来,碰上溪涧乱石等易伤马蹄的坏路,老卒甚至会托着马前行。反正是千万不能委屈了这一匹老家伙。

“铁叔,让我再看一会儿吧!”女子撒着娇说到:“你看他们的衣服,好有趣啊!后颈上还挂着个帽子,毛绒绒的,一看就很暖和。”

“嗯。”被叫做铁叔的老卒自从发现那一只队伍之后,眉头就没有舒展过。“小姐,咱们出来这么久了,该回去了!”

“才一会儿好不好?哪里有很久!”女子说到。她才不想回去呢,整个济南城都是臭烘烘的,有那些大顺的士兵在城里,她就不想回去。

老卒的目光却和少女不同。

他活了大半辈子了,见识和眼光都不是一个养在深闺的小女子能比的。

小姑娘只看见了别人的衣服好看,只看见了那些背火铳的的汉子一个个都很神气。

可是在老卒的眼中,更可怕的是,那些人的衣服,无论颜色和款式都是一样;那些人背上的火铳,无论长短还是粗细都是一样的;那些人看似行走得漫不经心,可是一个个混不吝的神情,那都是一样的。

这是一只成建制的队伍!

放在大明朝时候,非得是一镇总兵或者边省督师才养得起这样的一只卫队。

“铁叔,你以前见过这样的队伍吗?毛绒绒的啊!”枣红小马背上的小姑娘问到。

“见过。”老卒回答到。

“哇,铁叔你好厉害!”小姑娘羡慕地说到:“是在哪里呢?他们也有这么好看吗?”

“那还是在宁远的时候,”老卒的声音如同白开水一般平淡,“那些建虏披着厚厚的黑熊皮,从雪地里冒出来,一下子就将我们的战马都吓坏了。”

“是吗?”小姑娘看了看眼前这一匹老态龙钟的老马,“它也被吓坏了吗?”

“呵呵,它可没被吓坏!”老卒笑着说到:“我这老伙计厉害着呢!他驮着我连续走了三天三夜,在山林子和那些黑熊一般的建虏捉迷藏,最后建虏都退了,我们才回到了山海关。”

为什么是回山海关而不是回宁远?

小姑娘没有问,她还太小了,想不到那么多。

但是老卒的心里,却早已经悄悄地千疮百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