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人都有些羡慕的看着周老三。
虽然林轩没有说赏多少,但是林轩对待周庄的百姓都非常大方,既然亲口说了赏赐,那么肯定不会少。
他们估计怎么也有一两百文钱,对于他们来说,已经非常多了。
不过他们也只是羡慕,并没有嫉妒,只是心里都觉得有些可惜,林轩怎么没有到他们的地里去。
都是庄稼人,谁也不会觉得自己种地方面不如别人。
林轩看向其他人说道:“因为我的原因让诸位跑一趟,等会我会让人送些礼物赔偿诸位,你们把名字留一下。”
“侯爷,不用了,我们正好也没事,哪里能要侯爷的礼物。”众人连忙拒绝。
他们刚刚那种情况,要是碰上别的地主,最起码要挨一顿训斥。
林轩没有怪他们就算了,还要给他们赔礼,他们实在没有脸要。
“诸位别多想,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林轩劝了劝,众人才留下了名字离开了。
林轩让亲兵把他之前掰好的玉米带着,回到了家里。
让人拿来一个篮子,把玉米装上,林轩不让下人帮忙,自己提着篮子回到了栖迟院。
“侯爷你这是?”
李丽质得到下人通报,知道林轩回来,迎了出来,当看到林轩提着一篮子不知道是什么,有些愣神。
“这可是好东西,一会你尝过就知道了。”林轩笑道。
玉米这个东西,在后世倒是非常寻常,农村人早就吃腻了,平常种植也是拿来喂猪,或者卖掉。
但是在唐朝可是稀罕物。
林轩叫来春月,教她怎么处理玉米,然后让她去把玉米先煮掉一半。
煮玉米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这样的嫩玉米不需要多煮,凉水下锅,加一点点盐,等水开了再煮一会就可以了。
没多久,春月就端着煮好的玉米走了过来。
玉米煮熟后,淡黄的颜色加深了一些,显得有些晶莹剔透,还带着一丝玉米特有的清香。
“难怪夫君称之为玉米,果然晶莹如玉。”李丽质赞叹道。
要不是林轩说这是一种食物,咋一看她还以为是一件艺术品呢。
“尝尝看。”林轩拿起一个递给了李丽质。
李丽质接过玉米,有些茫然,不知道该怎么吃。
林轩拿起一个咬了一口,边嚼边说:“就这样吃。”
别说,不知道是因为许久没有吃过,还是因为唐朝没有农药,林轩感觉这玉米比前世吃的还要好吃许多。
李丽质本来觉得想林轩那样抱着直接啃,有些不雅,但是看到林轩吃的那么香,鼻子嗅着玉米的香味,拿着玉米凑到嘴前,咬了一口。
李丽质眼睛一亮,玉米入口非常软糯,还有一股特殊的香味,非常好吃。
“夫君,这个玉米比胡饼还有米饭好吃多了。”李丽质夸赞道。
林轩微微一笑没有说话,玉米也就在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煮着吃好吃,真正老了晒干磨成粉,就没有面粉好吃了。
就算到了后世,可以进行惊喜加工,玉米也替代不了面粉。
更别说古代的磨根本做不到把玉米完全磨成粉了。
但是对于粮食匮乏的古代来说,玉米面即便不好吃,但是产量高,能让人吃饱。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好吃不好吃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填饱肚子。
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