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一个自然而然的想法就诞生了,当气体的体积被压缩到趋近于零,此时的温度便应该是自然界的最低温度,毕竟体积总不能为负数。
当然这个想法尚有缺陷,要直到二十世纪初能斯特定理的提出才算是比较完善。
而更深刻的数学证明,则是二十一世纪的事。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能斯特定理之类的东西为时尚早,马哨现在只需要依照卡诺等前人的思路,把绝对温标拿出来,然后再做一点小修小补的工作就行了。
“哦,抱歉,我好像有课来着,我得先去给学生们上课了。”汤姆森和马哨讨论了几个小时,直到惊觉还有教学任务要完成,看了一眼时间,急忙站起身来说道。
马哨点头:“上课更重要些,我能理解。”
“你似乎也是老师?”汤姆森说。
马哨:“我是部落的酋长,我不仅要带领族人们保卫家园,也需要将这些知识告诉他们。”
“这听上去……真有趣。等上完课之后,我们再继续谈。”汤姆森匆匆地想象了一下马哨为众多头戴羽毛的印第安人讲物理的场景,然后就拿着讲义出了办公室。
汤姆森离开之后,马哨也不好出去乱逛。
这里虽是大学,却并不比市井文明多少。他顶着黄种人的面孔出去转悠,若是再碰到麦金托什这样的人,又是一场不必要的麻烦。
于是索性他便写起了论文,标题直接剽窃了历史上开尔文的原作《关于一种绝对温标》,内容自然是如标题一样。
由于马哨事先已经写完了一整本的《热力学》,所以对于这篇论文的内容他几乎不需要思考,下笔飞快。
需要停顿的也就只有几处涉及开尔文的地方,他将这篇论文伪装成是他和开尔文讨论的结果。
他不打算独占,他甚至将开尔文的名字摆在了自己之前。
毕竟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一篇很重要的论文。相比之下,他更需要借助开尔文的影响力。
汤姆森结束了这天的教学工作,当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看到马哨正拿着几页手稿在端详。
“这是什么?”他随口问道。
马哨:“我把我们之前的讨论写成了论文,你看看有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汤姆森愣了一下,接过手稿阅读片刻,不禁吃惊地说:“这,这是你用两节课时间写的?”
“是啊,怎么了?”马哨看上去似乎不以为意。
汤姆森沉默须臾,又问:“我是说……你写文章一直这么快吗?”
作为一个公认的天才,格拉斯哥大学最年轻的物理教授,他写作的速度已经很快了,同事们经常惊叹于他的思维敏捷,他也一直为此感到得意。
直到现在……
虽然文章不长,但毕竟是论文,只用大约两节课的时间搞定确实有点匪夷所思。
汤姆森觉得,抄一篇文章的速度也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