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特么这家伙要在自己头上跳?烂脚华虽然也不高大,也就170出头,而且看起来反而瘦不拉几,脱掉衣服,甚至都能看到肋骨。
但…欺负欺负四眼够了吧!(无歧视,我曾经也戴眼镜。)
果然,那四眼见到这种无赖,顿时哑口无言,看了看对方的拳头,低着头绕到一边去了,这位置自然被烂脚华给占到了。
“嘿,死扑街,跟我斗。”
他这时候嚣张了,张狂了,靠在栏杆处,不经意看到自己脚下鞋带掉了,就蹲下来,刚系好,正准备起来,刚抬头,就懵了。
因为四周都是人,他只看到边上站着一名带着鸭舌帽的男子,侧脸看很平平无奇,胸前斜跨着个包,手正在里面,因为角度问题,烂脚华看的一清二楚,赫然是一把枪械,应该是把短冲!
他瞪大眼,呼吸都感觉卡了。
妈的,这遇到…大佬了!
HK在世纪之交的时候,这种亡命之徒特别多,以前都是在报纸上看热闹,反正,这些人都不会抢穷人,都是盯着富人区的,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底层人“仇富”的心态,纷纷叫好,甚至八卦之心燃烧,但不代表,自己就想成为主角呐。
烂脚华咽了咽口水,对方在这显然是奔着那个唐先生来的,他打算干票大的?不管他求财还是求命,在这里发生,肯定会震惊世界!
就像是约翰·威尔克斯·布斯之于林肯!
奥斯瓦尔德之于肯尼迪!
烂脚华站起来,他这时候捂着肚子,嘴里骂骂咧咧的就像是要窜稀一样,“特么的,肚子疼,让让,屎出来了。”后面的人还好像已经感觉到了,捏了捏鼻子。
“特么的!你是趴在屁股上闻的吗?老子都没放!”烂脚华心里叫屈,等挤出去后,就撒腿跑,但跑到一半,他逐渐停下了脚步。
大脑中突然出现个很大的计划!
假如…在凶手要开枪时,自己逮住他,那么,后半生是不是真的每天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他昨天刚跟大雕吹过牛,大丈夫,当立不世之功!
成了,会所嫩模,输了,一条狗命。
反正自己现在也欠了一屁股债,那帮高利贷也不会放过自己,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可以失去的呢?
想到这,他毅然回头,恰好这时候,唐某人的座驾已经到了半岛酒店外,烂脚华这右边眼角一抖,目光就看到那挤在前面的抢手,肘部肌肉都明显在颤抖。
这距离,大约是30多米,这距离,冲锋枪完全能够扫过去。
当唐某人下车,整跟几个大佬会面,互相握手,满脸笑容的寒暄,转身朝着外面的记者和民众挥手示意时,那抢手就掏出家伙了。
“小心!有冲锋枪!”
烂脚华发誓,他这辈子都没有那么勇过,这声音比自己在赌场叫的还要大,声带都明显的疼痛。
这叫声很突兀,在周围的声音中,也是巨大的。
大约两秒后,一声低沉的点射声骤然响起,烂脚华早就躲在边上了,就看到有人倒地,而那名枪手正好回头,这目光…
让烂脚华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真正的亡命之徒!
对方还不跑,这时候,竟然跳过栏杆,朝着唐某人冲了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