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章 看着热热闹闹、没一个是在册之民!(2 / 2)

面对这么多抱怨,朱由检当然得出面解决问题。通过与当地官员的文书往来了解相关情况后,最终朱由检给大宁州衙的建议是让他们推行暂住证制度。对于在大宁推行暂住证制度,朱由检大致的设想是,所有来大宁的人都得统计入册,入册之后半年内没有违法乱纪之行者,核准发放大宁的暂住证。有了暂住证的人, 才具备备案采矿、圈占矿场、以及在大宁置产、置地、拥有合法住宅、圈占牧场的权利。

顶层设计是有了, 具体怎么落地, 就得刘兴远他们来讨论实施。他们要讨论的最大的一个问题是首批暂住证该如何发放,毕竟在这个制度出现之前,这里就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总不能让他们再等半年,才能有证吧?他们中有不少人,已经圈占了矿场、是在州衙里备过案的。还有些牧民、部落也是在大宁生活了很长时间,他们目前的利益也是需要保障的。

“州令、下官觉得,咱们可以按着在州衙纳过税的名录,将第一批暂住证发下去。凡是有纳税凭证的,皆可领暂住证,哪怕是只纳了一文税都行,这也符合朝廷治政的原则。”州里的户局局长率先说出了他的想法。

“这样做恐怕不行,有些已经备案了的矿场主,虽然未上税,但总不能将他们的矿权收回来吧?另外、还有些已经来此数年的人,没开出矿挣上钱,可人家毕竟来此时长了,不发暂住证也不合适。再说、在宫厂里做活的工人、在几个军城之间长久定居的蒙人,不发暂住证也不合适。”

“聂局长,按你的说法,咱们全给人将暂住证发了算了。这样一来,核发暂住证的意义在哪儿?核发暂住证的目的,是为编户齐民做过渡,那些不上税的人,凭什么在咱大宁捞好处。”

“好了、大家不要吵了!此事本官有了定案,凡是上税者一律核发暂住证。无没有上税的,需要有人做保才能核发证件。做保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蒙人定局部落以部落的形式为自家族民做保,二是纳税商号可以为自家雇员做保,宫厂里的工人也依照这种方式领暂住证。再有就是十人以上联保。做保发证的过渡期为三个月,三月以后,暂住证只针对在大宁登记六月以上的百姓,任何人都不例外。”

刘兴远最后被大家给吵烦了,直接公布了自己的方案,免得各部的负责人再因此事而吵个不停。二把手到底是二把手,由于不能管官,人事大权在知州手里,所以底下的各部门官员开会的时候总是会嚷嚷个不停。他们知道在州令面前给自己部门争利,哪怕是得罪了州令也没事,他没权利拿自己怎么样。到了知州面前,他们可不敢瞎吵,人家是能直接用印罢免自己职务的。

赶紧将这一任州令干到届,以后说什么也得争一个一把手来当。虽然一把手不能直接发民令,可大明朝的官场,只要管住了官,啥事都好说。官员们最怕的是丢了乌纱帽,而不是为民谋不上利。听着一个个在民事上意见不少,实际上心里怎么想的谁都不清楚!就比如这次,户局和工事局的两个局长吵个不停,他们真就是为了替百姓着想才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