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他们抱在一起……”
律师:“你记得金发女生当晚的发型和穿着吗?”
证人:“记得。金发女生披着长发,她的发量很多,是长卷发,她穿着黑色的抹胸短裙,后背都是空的。”
这时候,律师在电子屏幕上放出一张照片,问证人:“请证人看一下屏幕,你当晚看到的女生是这位吗?”
证人转头看一眼:“是的。”
律师又问:“请问证人记得是什么时候什么时间发生的这一切吗?”
证人点点头:“1月17日晚上八点半左右。”
律师面向陪审团:“也就是说,当晚,在案发之前,被告与被害人在餐厅的男性洗手间,就已经有了亲密举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的西服上、指甲缝里,因此而留下了与被害人有关的物质,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检方:“反对!”
法官还没说话,律师就鞠躬道:“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陪审员们低头记录。
检方起身,准备质询证人,脸色不好。
检方:“请问证人,案发到现在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你如何能将当晚看到的事情记得如此清楚,连被告与被害人所穿的服装、发型你都记得?”
证人:“因为事后我跟朋友发信息分享这个八卦,他们问我男的和女的什么样的,我跟他们详细描述了一番。”说着,翻出自己的手机聊天记录。
庭警逐一拿给法官、检方及陪审员看。
证人确实在当晚不到九点的时间,在社交软件里,跟朋友八卦自己那晚上遇到的香艳一幕。他用文字详细描绘了傅正邺穿着某某品牌的当季西服;被害人穿着性感的抹胸黑裙、留着所有美国男人都向往的金色长卷发……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事情发生了一个多月,证人还将当晚的细节及时间记得那么清楚。
陪审团皆都低头记录案情,检方挫败。
庭审继续,检方传召被害人室友。
证人详细说明了当晚的情况:“Carly九点半回到房间,洗完澡,不到十点接了个电话,然后就换了衣服要出去,我问她这么晚要去哪里,她说傅氏的老板今晚住在楼上,答应给她一个工作,所以她要上去跟他谈。”
检方:“然后呢?”
证人:“然后Carly就出门了,后来我睡着了。凌晨两点多的时候,我突然被一阵声音吵醒,开灯后,看见Carly脱了衣服倒在衣柜前,我赶紧去把她扶起来,她说她被人殴打及强暴了,我看到她身上都是伤,然后我就报警了。”
检方:“她有说伤害她的人是谁吗?”
证人:“她说是晚上和她见面的人。”
检方:“法官大人,我没有其他问题了。”
法官点点头,看向辨方席。
唐希恩站起身,对法官及陪审团笑了下,随后走到证人面前,亦对证人温婉一笑。
证人也跟她笑笑。
唐希恩:“请问如何称呼你?”
证人:“我叫Bailey。”
唐希恩笑:“嗨,Bailey你好。”
证人紧张的情绪放松了些:“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