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四章 火枪骑兵(2 / 2)

谷蓗

梁岚看不到后世,所以他想的没有错,可冯恺知道就算是到了抗战,骑兵也没有真正被淘汰掉,想要真正淘汰骑兵,除非这世界上到处都是四通八达的铁路和各种各样的运输车辆成为主流。

不过至少这一刻骑兵还有用武之地,而这一次也是他梁岚带领武锐军骑兵营为自己证明价值的机会。

但是梁岚更清楚,他面对的是从小就长在马背上的蒙古人,面对的是称雄大明军界,号称精锐中的精锐的关宁铁骑,还有完全是通过一场又一场血腥杀戮,压服整个辽东的满清八旗。

而武锐军的骑兵经历了两年最为严酷的训练是不假,但是要论马上搏杀,那和面对的敌人比起来,说真的就是个笑话。

冯恺不可能不知道自己骑兵的劣势,但是依旧让骑兵营在敌军没有形成溃败之势的情况下悍然出击,那只说明两点。

第一点,他需要练兵,需要通过真正的战场血杀,对武锐军的骑兵完成一次淬炼,让自己的骑兵通过血火的洗礼蜕变成为真正的战士。

第二点,冯恺不认为骑兵营会输,哪怕是这样一群新兵面对的是身经百战的敌骑也是一样,因为这几年间,成都的军工厂为骑兵量身打造的骑枪早已经完成了全营配属。

如今的武锐军骑兵每人拥有一支短火枪,一支长柄骑火枪,还有一柄刀刃奇长还带有弧度,刀身两边还开有血槽,刀柄只有刀刃一半,看上去有些类似陌刀也有些类似于斩马刀的奇怪兵刃。

这样的骑兵在武锐军中还有另外一个响亮的名字。

火枪骑兵!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骑兵都喜欢用火枪,但不喜欢的只是极少数,比如骑营主将,比如方小六。

身为传统武将还是武痴一样的人物,这两人一个德性,始终坚定不移的认为骑兵就该有骑兵的样子,就是应该在马背上向敌阵发起冲锋,然后如同凿子一样凿穿敌阵,用手中的长枪捅穿敌兵的身体,用长刀割断敌人的咽喉。

每击杀一个敌人就是一份属于骑兵的荣耀,身为骑兵是骑在马上的勇士,学步卒放枪?

这是对荣耀的玷污,但是这是冯恺的决议,就算是梁岚也没有办法更改,但是梁岚有权力将所有不喜欢使用火枪的骑兵编为自己和方小六的亲卫,可以肆无忌惮血杀向前。

寻常的骑兵对战一般的骑兵,论凶悍,谈血勇,还有骑术等等来决定胜负,但是对上敌军大将,那就算在精锐的小兵也只有挨刀的份。

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此,梁岚如同一头疯虎一般冲杀进敌骑当中,手中几乎无一合之敌。

所以在战场上,大军团混杂在一起厮杀,基本上会出现兵对兵,将对将的局面,不是主动迎合上去,而是自己一边的兵自然而然的会给将领之间让出一片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