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季打算带着卢绾前往泗水郡。
之前,他们去泗水郡,都是租牛车去的。
这一回,刘季不打算坐牛车了。
千里飘香火锅店开业这段时间以来,他也算是赚了不少钱,在沛县,也算是一个有钱人了。
有钱人都是坐马车的。
这个时代,马车就相当于现代的奔驰宝车,是身份和财富的象征。
而且,没有一辆马车,确实不是太方便。
仅仅是在沛县附近活动,还没有什么问题,要是走得更远一点的话,没有交通工具,那就相当的吃力了,而且还会耗费更多的时间。
买马车就得先去买马!
到市场的贩马处那里走一圈,发现沛县的马并不多,整个贩马场,也就是三十余匹马在出售。
有专门贩马的,也有私人出售个人用马的。
马在这个时代,是最佳的交通工具,价格异常的昂贵,不是普通人能买得起的,所以,贩马处的生意并不好,只有三两个客户在看马。
当贩马之人看到刘季和卢绾走进来,立刻就眼前一亮,不少人纷纷围了过来。
以前,刘季不是没有来过这里,个个看到刘季就像见到鬼一样,避之唯恐不及。
现在不一样了。
刘季的形象完全变了。
他成了吕公的女婿,开了千里飘香火锅店,成为腰缠万贯的富豪。
如今的刘季,买卖都极讲诚信,买什么东西,再也没有赊过账了。
那些给千里飘香供应食材等材料的商家,刘季完全不提交货再付款的事情,都是二话不说,就把钱给了,再让商家慢慢地供足货。
刘季有钱了,到贩马处来,肯定是来买马的。
“刘三儿,我这马雄壮!”
“我这马是今天全场最好的,你快来看看毛色。”
“我的马,那可是西北神马,看它的肌肉多紧实,一天跑个几百里,都不带喘气的。”
刘季对马也不是太熟悉,他左看一下,右看一下,觉得哪一匹都好,便问卢绾。
卢绾表情也有些尴尬,对马,他也不熟。
正在犹豫之际,刘季看到一个熟人,专门贩马的马贩子张平。
他的妹妹,前两日进了千里飘香,是千里飘香的员工。
张平贩马多年,对马的熟悉程度可想而知。
他立刻招呼张平。
张平正在处理一匹马的铁蹄问题,听到有人呼唤,发现是刘季,赶紧放下手上的工作,快步的跑过去,一脸讨好的笑容。
他的妹子就在千里飘香工作,待遇一流,单单妹子一人工作的收入,就能养活一家人了。
他岂能待慢刘季?
“刘三儿,你来买马啊?”
“你不用亲自来的,只需要招呼一声,我会把最好的马,牵到你们家里,让你好好的挑选。”
张平环顾全场一声,不耐烦地甩了甩手。
“都把你们的劣马牵走,就你们手上的这些马,也敢在刘三儿面前现?”
那些围住刘季和卢绾的人,见张平说话了,都讪讪地牵着自己的马退开了。
张平可是这贩马处的行家,谁都不好违背他的意思。
要是得罪了张平,张平随便说几句话,他们的马在这里,肯定卖不出去。
张平把刘季和卢绾带到贩马处的东面,那里有着几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一看外形,就比刚才那些人牵过来给刘季推销的马,要威武雄壮得多。
刘季一看就喜欢上了。
“这些马多少钱一匹?”
张平见刘季喜欢,也很得意。